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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每年将发放亿元奖助学金 解决学生困难

2008-1-3 9:58:00 来源: 长河晨刊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真要感谢政府助学金,这将在很大程度上缓解家庭困难的孩子们的就学难题。”2007年12月28日,在德州二中举行的全市困难学生资助金发放启动仪式上,受助学生家长代表李延喜激动地说。
   
  据介绍,我市今后每年将结合省级配套资金投入近1亿元,对17万名各级各类学生进行奖励和资助,其中市县负担2000多万元,这标志着我市从小学到大学,包括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学生资助体系已经建立。2007年的资助金将于寒假前全部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据了解,为促进教育公平,今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从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减免等方面建立健全我市家庭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按照《实施意见》,中央和省将继续设立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其中国家奖学金为每生每年8000元,省政府奖学金为每生每年6000元。
   
  中央和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平均为高校在校生的3%,,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适当向国家最需要的农林水地矿油等专业的学生倾斜。国家励志奖学金所需资金,省与市的分担比例为8:2。
   
  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全日制在校农村学生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于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面平均为在校生的14%,,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分为一档1000元,二档2000元,三档3000元。对于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所有全日制在校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政府资助2年,第3年实行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按照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分担原则承担。记 者  范立华  实习生  张荣新  通讯员  尹品华

责任编辑:张文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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