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添两项地方性法规 相关部门狠抓落实

2019-02-26 12:14: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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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德州2月26日讯(记者 王婷)2月26日,德州市人大常委会就《德州市文物保护条例》及《德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2019年上半年立法项目召开新闻发布会。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马绍省主持,市司法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针对各部门开展工作情况做了详细的汇报。 

  会议开始,德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刘慧晶讲解审议修改过程和两《条例》主要内容,德州市司法局局长李福辉就两《条例》草案审查修改情况做了简要介绍。 

  据了解,《德州市文物保护条例》是德州市具备地方立法权后出台的首部历史文化保护的法律法规。这是德州市落实“文化自信”理念,加强文物保护管理,传承优秀历史文化的重大举措,标志着德州市文物保护工作从行政推动走上了法治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轨道。《德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是德州市具备地方立法权后出台的又一部重要生态环境法规,也是国家赋予设区市地方立法权以来,山东省内制定的首部关于扬尘污染防治专业性法规。《德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为依据,遵循依法、科学和民主立法精神,结合德州实际情况,突出了地方特色。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德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杰表示,《德州市文物保护条例》的出台实施,不仅填补了德州市文物保护立法空白,缩小了与文物先进地市发展差距,而且为更好的保护和传承珍贵历史文化遗产提供了有力抓手和法律依据。下一步,全市文化和旅游系统作为德州市文物保护行政部门,将以《德州市文物保护条例》的出台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准确把握要求,严格责任落实,以“担当作为、狠抓落实”精神,努力开创全市文物保护工作科学发展新局面。 

  针对《德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的落实情况,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副书记、调研员卢镇在会议上发言,卢镇说:“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既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扬尘污染关乎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不容丝毫松懈。我们将以《德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的出台作为一个新的起点,认真学习贯彻,继续加压奋进,科学施治,全面推进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以‘担当有为、狠抓落实’精神推动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据悉,《德州市文物保护条例》,经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批准,已于2019年1月1日施行。《德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经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批准,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 

责任编辑:霍艳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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