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这些骗局!德州市公安局宣布将重点打击这些经济犯罪

2019-05-13 19:14: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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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德州5月13日讯(记者 吴美琳 通讯员 苗宗猛)随着网络购物、跨境电商等兴起,传销组织改头换面,打着所谓“微商”“电商”“消费投资”等旗号,诱骗群众参与传销活动。5月13日下午,德州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就2018年打击经济犯罪主要战果及2019年打击重点通报。

   

  2018年全市公安经侦部门将打击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和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犯罪作为重点工作来抓。2018年,全市共立经济犯罪案件276起,刑拘332人,逮捕182人,移诉268人,直接挽回经济损失2亿余元。

  2019年全市公安经侦部门以打击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专项行动和非法集资“零发案”辖区创建活动为抓手,重点打击以下经济犯罪:

  一是互联网金融领域非法集资犯罪。重点目标为实施“庞氏骗局”和已纳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取缔范围的P2P网络借贷和互联网资产管理平台,以及其他无金融业务经营资质、借助互联网实施的非法集资犯罪。

  二是各类没有金融业务经营资质的投资咨询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借助投资理财名义实施的非法集资犯罪。

  三是打着“私募基金”幌子实施的非法集资犯罪。

  四是网络传销犯罪。重点目标为打着“消费返利”、“电子商务”、“金融互助”、“虚拟货币”、“爱心慈善”、“养老扶贫”、“军民融合”、“一带一路”等幌子实施的传销犯罪。

  五是各类违法交易场所非法经营期货、非法经营证券、合同诈骗等突出经济犯罪。

  六是群众反映强烈、危害民生的非法经营、侵权假冒,利用空壳公司虚开和骗税等经济领域犯罪。

  七是侵犯企业知识产权、损害商业信誉、扰乱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破坏市场正常竞争秩序、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经济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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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案件高发频发,此类案件涉及地域广、人员多、金额大,危害巨大。为了更好的防范此类案件发生,公安部总结了十大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典型案件,希望通过发布典型案例,揭穿犯罪伎俩,提醒广大群众提高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

  1、易商通非法集资案。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依法对北京易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立案侦查。经查,犯罪嫌疑人高某华等人注册成立易商通公司,通过设立“易订商城”网上购物平台,以“消费返利”等形式为诱饵吸引投资人加入,向约25万名投资人非法吸收资金200余亿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2、善林金融非法集资案。上海市公安机关依法对善林金融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经查,善林金融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系周某云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先后在全国29个省、直辖市设立1120家分支机构,以及“善林财富”“善林宝”“幸福钱庄(后更名为:“亿宝贷”)“广群金融”等四家线上投资理财平台,采取媒体广告宣传、电话推销、门店招揽等方式,以承诺6%至13%不等的高额回报为诱饵,先后向62万人非法吸收资金共计736亿余元。目前,该案正在法院审理中。

  3、牛板金非法集资案。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局根据群众报案依法对浙江佐助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立案侦查。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航等人在杭州注册成立浙江佐助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设立“牛板金”网络借贷平台,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发布虚假标的方式,面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至案发时未兑付金额约43亿元,涉及投资者约9.4万人。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4、徽州文化非法集资案。安徽省黄山市公安局徽州分局依法对黄山徽州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涉嫌集资诈骗犯罪立案侦查。经查,曾某军等人依托徽州文化公司、华商山庄酒店公司、黄山晚晴在线商贸有限公司等关联公司及其数十家分公司,在无有效营利能力、对外大量抵押资产的情况下,以健康旅游养老的名义,向中老年人推销单用途预付储值卡,宣称凭卡打折消费一年到期后还可获得储值金额12—14%的利息,向3.6万余人非法吸收资金达74亿余元。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5、云集品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根据群众报案,依法对深圳前海云集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立案侦查。经查,犯罪嫌疑人潘某健等人在互联网设立“云集品”电子商务平台,以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共享经济”等为名,设计多种复杂奖励制度,诱使参与人加入平台“消费”并不断发展下线,骗取大量财物,涉案金额120亿元。目前,主要犯罪嫌疑人潘某健等已被抓获,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6、东霖国际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县公安局依法对“东霖国际集团”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立案侦查。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玲伙同他人设立QL量化券商平台(后更名为QCMG平台),宣称与12家全球顶级知名交易商合作开展外汇证券交易业务,以投资外汇证券获取高额回报为名,引诱他人交纳费用成为会员并投资,骗取大量财物,共涉及会员17万余人、涉案资金达数十亿元。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7、国好百分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分局依法对深圳国好百分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立案侦查。经查,犯罪嫌疑人胡某等人操作运行宁夏果好枸杞健康产业集团限公司等8个网络平台,号称将实体经济与电子商务相结合,以代理商与消费者零距离服务的模式,通过拉人头发展会员并投资,骗取大量财物,共涉及会员4万余人、涉案金额1.5亿元。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8、晋商贷非法集资案。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依法对山西新晋商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立案侦查。经查,犯罪嫌疑人郝某海等人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设立“晋商贷”网络借贷平台,以年息13-28%的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发售“金算盘”“聚宝盘”“金如意”等投资产品的名义,非法吸收社会公众资金上百亿元,涉及全国约十万人。目前,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9、“股宝网”非法经营案。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成功破获“股宝网平台”涉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犯罪案,摧毁了一个盘踞湖北、广东两地的特大非法经营证券、期货网络平台,涉案资金1.2亿元。经查,犯罪嫌疑人江某铨、曾某杰等人以武汉映利科技有限公司和武汉世鼎软件开发有限公司为依托,开发炒股分仓软件,通过深圳市开天软件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开发、销售具有分仓配资兼杠杆功能的炒股软件,并以其开发的产品“股宝网”“开天时代”等炒股软件对外招揽客户,在未取得证监会颁发的证券交易经纪业务经营资质情况下,使用“股宝网平台”擅自接入证券系统,并为客户炒股提供平台和加杠杆配资服务,按交易数额和次数收取服务(手续)费,涉案金额巨大,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涉嫌非法经营犯罪。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10、非法经营“笑气”案。针对当前网络非法销售“笑气”犯罪较为突出的形势,在深入研判的基础上,经商国家卫健委、国家药监局等单位,公安部部署山东公安机关开展打击非法经营“笑气”专项研判。在腾讯、阿里等公司协助下,公安机关迅速查明了国内非法经营“笑气”犯罪网络的组织架构和运作模式,并研判生成了一批具备落地打击条件的案件线索。在此基础上,公安部组织21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经侦部门,对非法经营“笑气”犯罪开展集中收网行动,有效摧毁了一批非法经营“笑气”的犯罪链条,有力遏制了“笑气”的滥用态势。行动中,各地公安机关共立案117起,捣毁犯罪窝点20余个,抓获一大批犯罪嫌疑人,现场查获“笑气”气弹7000余万支,冲床、振动盘、超声波机等生产设备30台套,同时还查获大批包装材料,涉案价值总计1.4亿余元。

责任编辑:霍艳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