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开展“五大曝光”行动 34家重大交通安全隐患运输企业被集中约谈
鲁网德州7月18日讯(记者 吴美琳 实习记者 李连耀 通讯员 肖荣华)7月18日,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召开德州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新闻通气会暨重大安全隐患运输企业约谈会。会议介绍了2019年上半年德州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情况,对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隐患的运输企业进行集中约谈,并将事故多发路段、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向社会公开发布。
2019年上半年,德州市公安交警系统紧紧围绕“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总体目标,在“五大曝光”行动中,德州市共现场查处7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26605起,其中查处酒醉驾3252起、毒驾2起、超载12920起、超员5607起、非法改装机动车4044起、涉牌涉证452起、货运机动车违法载人328起;办理危险驾驶罪730起;现场查处农村道路重点交通违法2010起,其中农村道路酒醉驾803起、面包车超员1145起、农村道路货运机动车违法载人62起。
通气会上,德州市公安局车管所所长李传金通报了交通安全隐患企业名单,并对德州市交通安全隐患34家运输企业进行集体约谈,其中逾期未检验运输企业11家,逾期未报废车辆的运输企业23家,并对逾期未检验运输企业重点车辆数较多的3家企业进行通报,其中德州市齐河县玉轩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逾期未检验重点车辆数高达118辆。
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李军通报了2019年上半年德州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情况,对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以及下一步交通管理工作重点,并按照开展“五大曝光”行动要求,发布一批事故多发路段、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名单。
会议强调,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要积极认真查摆本单位在交通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短板、问题,树立底线思维,切实落实各项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真正将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附件1:德州市逾期未检验重点车辆数较多的企业名单和德州市逾期未报废重点车辆数较多的企业名单(截至7.15)
附件2:约谈企业名单
附件3:德州市事故高发地点(2019.1.1—2019.7.15)
序号 |
县市 |
路段 |
事故起数 (1.1—7.15) |
该路段安全隐患 |
1 |
武城县 |
振华街与水兴路路口处 |
17 |
高峰车流量大、车速较快 |
2 |
庆云 |
庆云县开元大街与新兴路交叉口 |
9 |
路口无信号灯、车流量大。 |
3 |
禹城 |
省道101 52公里—55公里 |
9 |
该路段企业、商店、村庄多,车流量大 |
4 |
宁津 |
宁东路9(公里/路段)100米-9(公里/路段)500米 |
5 |
过往通行大货车较多,车流量较大 |
5 |
临邑 |
迎宾路与广场大街交叉口 |
4 |
该十字路口处车辆、行人较多,车辆与行人不注意让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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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典型案例
案例一:大货车逆行导致事故,造成两车损坏
2019年6月18日7时40分许,韩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沿胡家街道办事处胡家南北公路由南向北因躲避情况驶入逆行车道,与对向行驶的陈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相撞,致两车损坏,韩某受伤。经认定:韩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承担事故全部责任,陈某无责任。
案例二:醉驾+逆行 酿成交通事故
2019年04月04日03时30分许,张某某驾驶鲁NF15**小型普通客车沿陵城区陵州路由西向东逆向行驶,行至事故地点,撞到公路中间的护栏上,护栏、车辆损坏。经抽血监测,张某某血液中检出酒精含量为162.8mg/100ml。
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五大队判定:张某某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及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在该事故中确定张某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同时,德州市公安局陵城分局以危险驾驶罪危险驾驶罪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案例一:面包车高速公路严重超载被查处
7月5日凌晨5时04分,德州高速交警一大队民警通过视频巡逻,在京台高速北京方向299KM+450米处发现一起违法停车违法行为,随即通知京台高速鲁冀执法站卡口路面执勤民警进行拦截查处。5时06分,民警将该车辆拦截停至鲁冀收费站停车场并核查车内人数,此时车内共有6名男子。而另外5名男子正慢悠悠的从应急车道内向鲁冀收费站走来,身边的大货车呼啸而过,危险重重。5点17分,民警对该车辆人员进行核查,该车辆为一辆江陵全顺小型普通客车,核载6人,实载11人,超员80%以上。经过民警批评教育,驾驶员充分认识自身行为的严重错误性及危害性并接受处罚。
民警对超员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处以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对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列》第五十一条第二十项规定,处以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案例二:司机酒驾被查 理由竟是“太渴了”
一名男子酒后驾车被查,让民警意外的是车上还载着自己年幼的女儿,当民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时,驾驶员竟然说出了自己酒驾的“理由”是因为太渴了。
7月3日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在天衢路与新湖路交叉口设卡开展夜查集中整治行动,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车牌号码为鲁NH82**白色轿车被民警拦下,刚一打开车窗民警就闻到了一股酒味,“喝酒了么?”面对民警的询问,驾驶员表示自己就喝了一瓶啤酒,而此时民警发现车内还有一个小女孩,是驾驶员的女儿。“你知道开车不能喝酒吧?你还开车带着自己的孩子”驾驶员面对民警的批评教育,这位酒驾父亲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而当民警问到为什么要酒驾时,男子竟说出了雷人的话,都是因为自己“太渴了”。
经过呼气时酒精检测得知,该男子2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其将面临驾驶证记12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同时重新学习科目一,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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