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煤清洁利用、住宅物业消防......德州市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公布

2020-03-17 11:28: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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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3月17日讯(记者 吴美琳)3月17日,德州市政府新闻办就德州市司法局政府立法工作专题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德州市司法局局长李福辉介绍《德州市人民政府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执行情况,解读《德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

  《2019年立法计划》安排立法项目共计9项。其中安排年内提请德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重点地方性法规草案项目3项,年内出台的重点政府规章项目2项。其他4项均为调研类立法项目。

  近日,德州市政府出台了《德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所列项目涉及精神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安全生产、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点领域,包括政府起草的地方性法规草案项目和市政府规章项目。

  关于市政府规章项目,按照审议一批、储备一批,保证立法质量和立法工作连续性的思路,今年确定市政府规章项目6项,分为三类:年内完成的重点规章项目2项,条件成熟时争取完成的规章项目1项,抓紧调研起草的规章项目3项。

  一、年内完成的重点规章项目(2项)

  (1)德州市散煤清洁利用管理办法(名称暂定,市发展改革委负责,8月底前提交市政府常务会)。大气污染防治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污染防治攻坚战重要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燃煤污染治理关系到德州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关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是完善德州市生态文明治理体系,增强绿色发展动能,推进生态德州建设的重要举措。从德州市大气污染源解析情况来看,燃煤污染已经成为德州市大气环境的重要污染源。搞好燃煤污染防治工作,是改善德州市大气环境质量的迫切需要。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市要求,运用法治方式保护生态环境,做到依法管理、依法治污,市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决定,将燃煤污染治理列入立法计划,尽快出台政府规章。

  (2)德州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名称暂定,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9月底前提交市政府常务会)。全市现有住宅小区1300余个,高层住宅近1800栋。每年居民住宅火灾都超过1000起,有的年份达到近1500起,严重影响全市消防安全,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全市开展的电气火灾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活动,虽然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效果,但形势仍然严峻。制度不健全、职责不明确、监管不到位,占用消防通道、电动自行车充电棚建设滞后,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等问题长期存在,住宅消防安全隐患依然较大。为进一步加强住宅消防安全管理,堵塞消防安全管理漏洞,减少火灾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消防救援支队提出制定《德州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根据管理需要和项目成熟度,拟于年内出台政府规章。

  二、条件成熟时争取完成的规章项目(1项)

  德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修改,市司法局负责)。《德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市政府令第3号),是2017年市政府发布的规章,在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全市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国务院于2019年5月8日公布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于2019年9月1日起施行,在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保证决策效率方面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山东省人民政府已经把制定《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列入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确定为年内完成的规章项目。为保证《德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与上位法更紧密衔接,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决定对这一政府规章进行修改。

  此外,《2020年立法计划》还安排了抓紧调研起草的规章项目3项,分别是《德州市电动车管理办法(名称暂定)》(市公安局负责)、《德州市水库管理办法》(市水利局负责)、《德州市渣土运输管理办法(名称暂定)》(市城市管理局负责)。《2020年立法计划》还明确,未列入计划的项目,确因德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深化改革需要立法的,有关单位应当及时拟定草案及起草说明,并附背景资料报市司法局论证和审查,经德州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同意后启动立法工作。

责任编辑:霍艳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