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今年大气污染防治要点公布 空气质量优良率力争达到59%

2020-05-08 17:21:00 来源:德州晚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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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5月8日讯 7日,为全面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德州市政府公布《德州市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明确目标任务并围绕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调整、运输结构调整、用地结构调整、工业污染源治理、面源污染治理、加强监测监管以及重污染天气应对等工作,确定了8类41项任务。

  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57微克/立方米以内,力争达到53微克/立方米。PM10、SO、NO持续改善,重污染天数持续减少。空气质量优良率力争达到59%。各县(市、区)平均降尘强度控制在8.5吨/月·平方公里以下。

  能源结构调整方面,提出今年要全力推进清洁取暖改造,在能源供应保障的前提下,确保完成试点任务。加强中心城区和县城商铺门头供热、供气保障,禁止使用燃煤,确保全部落实清洁取暖。

  运输结构调整方面,减少公路货物运输量,提升铁路货运比例,到2020年底,全市铁路货运量比2017年增长30%。同时推广清洁能源和新能源车,凡是财政资金购买的公交车、公务用车及市政、环卫车辆,除特殊工作要求和特种车型外,优先采用新能源车,力争实现全覆盖。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的比例达到80%。

  用地结构调整方面,将加强道路扬尘治理,中心城区和县城主次干道高压冲洗和湿式机扫率达到90%以上,支路、慢车道、人行道机扫、冲洗率达到40%以上,主次干道深度保洁标准比例达到40%以上。加强道路扬尘治理量化评价,各县(市、区)每月随机开展道路积尘负荷走航监测。

  今年,德州市将继续实施差异化生产调控,削减秋冬季污染物排放,科学制定全市错峰生产方案。重点组织生产工序不可中断或短时间内难以完全停产的行业,预先调整生产计划,确保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全市污染减排比例满足应急预案要求。符合相关豁免条件的予以豁免。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落实错峰生产相关要求。

  重点工作

  1.产业结构调整;2.能源结构调整;3.运输结构调整;4.用地结构调整;5.加强工业污染源治理;6.强化面源污染治理;7.加强监测监管;8.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

责任编辑:霍艳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