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攻坚|多项政策出台 助力国有企业改革

2020-06-02 15:45: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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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6月2日讯(记者 张小南)6月2日上午,德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全市“重点工作攻坚年”第五场新闻发布会,德州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刘俊哲围绕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发布有关情况。

  德州市国资委出台了《关于市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明确了关键措施:根据市属国有企业不同功能定位,合理设置混合所有制企业国有股权比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依法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和党组织的权责关系,形成定位清晰、权责对等、协调运转、制衡有效的运行机制;依法保障中小股东权利;规范审计评估程序,实行公开交易;建立容错机制。 

  研究制定《德州市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规范市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流程,明确决策程序。建立混改项目储备库,储备一批拟实施混改的项目,开展混改试点工作。通过混改试点工作,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经验,逐步培育一批体制机制灵活,发展前景良好的混改企业,真正改出“国企资源+民企机制”新优势新活力 

  为进一步完善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制度,规范企业投资活动,提商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规范性,落实国有企业资产的保值增值责任,德州市国资委出台《德州市市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主要规范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管体系建设、事前事中事后管理、风险管理、责任迫究等内容。 

  德州市国资委对《德州市市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进行修订,将从考核内容及指标、考核目标及实施、考核结果及奖惩、绩效考核与薪酬挂钩情况等方面对市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及薪酬管理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对企业考核内容及权重进行了调整;完善了经营绩效考核个性化指标,实行一企一策,针对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招才引智工作、履行社会责任等内容,由企业申请设定2项可量化的考核指标;在原有限制性指标基础上增加了奖励性指标。同时,合理划分绩效考核等级,科学制定薪酬总额。修订后的《考核办法》考核内容更加具体、细致,可操作性更强。 

  修订《德州市市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从基本原则、新酬结构和水平、薪酬支付、福利待遇、监督管理以及组织实施等方面,围绕科学制定差异化薪酬激励机制、规范薪酬支付和福利性待遇、建立健全薪酬监督管理体系三方面内容,对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作出规范,将于下半年出台。新的《薪酬管理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调整薪酬结构,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管理入员薪酬水平。 

责任编辑:霍艳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