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攻坚|2019年德州市PM2.5改善幅度列全省第一

2020-06-04 14:28: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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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6月4日讯(记者 吴美琳)6月4日,在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德州市“重点工作攻坚年”系列新闻发布会举行第七场发布活动,德州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走进新闻发布厅,权威发布德州市“生态环境领域改革攻坚”重点工作情况。

  德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春明介绍,2019年以来,德州市坚持高位推动,完善顶层设计,全面加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建设和污染防治攻坚。2019年,全市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全面完成。大气主要污染物SO2、NO2、PM10、PM2.5浓度分别为15、34、103、53微克/立方米,其中,PM2.5改善幅度为1.9%,列全省第1位。境内5条主要河流水质21项指标均达到Ⅴ类标准,其中4条国控考核断面类别提升率75%,超额完成国家约束性指标。土壤环境总体安全可控,危固废管理更加规范,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1+1+8”污染防治攻坚战628项年度工作任务已全部按序时进度完成。

  德州市扎实推进省市“1+1+8”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切实抓好清洁取暖、加强扬尘精细化管理、加快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建设三项工作。

  4月28日、29日,5月9日、21日,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委办公室相关人员,分别赴夏津、禹城、平原、临邑,对扬尘治理、散煤治理、VOCs、中央及省级环保督察整改等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进行专项督导,切实推动工作落地见效。坚持“冬病夏治”,提早谋划散煤治理工作,5月22日正式印发《德州市2020年度散煤治理工作方案》,明确治理标准、治理方式、治理措施、补贴政策、工作要求,确保攻克散煤治理顽疾。1-4月份,全市SO2、NO2、PM10、PM2.5浓度分别为15、29、111、68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改善25.0%、27.5%、19.0%、11.7%。5月份,德州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省内城市列第五位。

责任编辑:霍艳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