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出台《德州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德州市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2020-07-15 11:28: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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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7月15日讯(记者 张小南)15日上午,德州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在德州市新闻发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在会上获悉,德州市出台了《德州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和《德州市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两个《办法》)。

  《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共9章51条,分三大部分。第一部分:即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办法适用范围、遵循的原则和部门职责。机关事务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发改部门负责项目审批、投资安排,财政部门负责预算安排、指导开展资产管理。第二部分:即第二至七章,是办法的主体部分,对办公用房的权属、配置、使用、维修、处置和物业管理作出规定。第三部分:即第八至九章,对监督问责和技术业务用房作出规定。要求建立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巡检考核制度,对违反办公用房管理有关规定的7种管理部门情形、9种使用单位情形进行追责。同时要求严格技术用房使用范围和用途。

  《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共8章42条,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即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办法适用范围,公务用车管理部门和具体分类。第二部分:即第二至五章,对公务用车编制和标准、配备和经费、使用和运行、购置和处置管理作出规定。第三部分:即第六至八章,对司勤人员管理和保密工作提出了严格要求,对违反办法的单位和个人的追责情形,以及办法的实施作出规定。

  会议指出,与省《办法》相比,德州市《办公用房管理办法》有两个创新点:一是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更强,《办公用房管理办法》提出建立由政府统筹推进、有关部门(单位)协作完成的权属统一登记工作体系。同时,将权属登记类型细分为已登记、未作初始登记、资料不全、权属不清以及其他事项变更等5种情况,明确了各种情况下权属登记的具体管理要求;二是体现德州特色,《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增加了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管理责任,提出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

  同时,《德州市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提出“四定点制度”,即公务用车实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和定点租赁制度。目的是健全公务用车油耗、运行费用单车核算和年度绩效评价机制,从严控制车辆运行费用。德州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了40家入围企业,以此来保障“四定点”制度落实。

责任编辑:霍艳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