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发布《德州市养犬管理条例》
鲁网10月30日讯(记者 吴美琳)10月30日,德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德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德州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马绍省主持。德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有关负责人参加。
会议对《德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制定背景、立法过程、主要内容、禁养犬名录、免疫注射网点以及贯彻实施等情况进行了说明和介绍。
《德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于2020年5月27日经德州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2020年7月24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随着养犬数量增多,因违法养犬和不文明养犬行为产生的各类安全和环境卫生等问题日益突出,影响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小切口、大民生”的立法原则,及时制定《德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该条例的制定出台,将有助于促进德州市的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不断提升养犬人的文明素质,共同维护文明、和谐、美丽的城市环境。
责任编辑:霍艳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