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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城区司法局部署开展基层调委会人民调解员推选、调整工作

2019-07-06 09:01: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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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德州7月6日讯 为进一步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全面提升全区人民调解工作质量和水平,近日,德城区司法局部署开展基层调委会人员推选、调整工作。

  一是明确各司法所所长辖区推选、调整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求,对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安排专人督导工作规范进行。 

  二是要求各所及时向辖区党委政府做好工作汇报,多与社区沟通,多倾听群众意见,加强走访,在近几年各基层调委会调解工作实际开展情况的基础上,真正把一批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并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的人员特别是年轻社区工作人员推选出来,增强队伍活力。 

  三是持续推进调解队伍专职化专业化建设,结合此次推选、调整,贯彻落实省六部门《关于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的十条措施》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我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按照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镇街人民调解委员会、企事业单位及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要分别按照不少于1人、2人、3人的标准,配齐配全专职人民调解员。 

  下一步,区司法局将以此次推选、调整为契机,着眼提升人民调解员能力素质,大力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同时,加强职业保障和权益保护,增强基层人民调解员职业荣誉感和获得感,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公道正派、作风务实的调解员队伍。(通讯员 贾洪浩) 

责任编辑:霍艳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