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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城区法院公开宣判一非访人员寻衅滋事案

2019-09-12 20:06: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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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9月12日讯(记者 吴美琳 通讯员 孙鑫)今日,德城区法院公开开庭宣判一起非访人员寻衅滋事案,对缠访、闹访人田某芹寻衅滋事一案进行公开宣判,判决被告人田某芹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

  案 情 简 介

  2008年左右,田某芹因土地使用、树木种植等问题与村委会发生纠纷,经村委会、派出所讲明法律法规后,田某芹依旧不听劝阻,前往市区信访局上访,办事处对其反映问题作出书面答复,区政府组织听证会并给予了田某芹听证会结论书,对田某芹反应问题做出明确答复,田某芹因对答复结果不满,拒绝签字,又多次前往济南、北京越级、非正常上访,数次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公安机关训诫、行政拘留。在此期间,田某芹还多次前往区委区政府门口、办公楼等地公然辱骂工作人员王某等人。2018年4月,田某芹开始以不进京上访为由,向办事处工作人员索要现金6000元;要求办事处工作人员补偿其每天200元的“不上访费”,被拒绝后继续非法上访,扰乱公众秩序,造成恶劣影响。事后,办事处工作人员报警,田某芹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2019年7月,德城区检察院向德城区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查明:自2017年5月以来,田某芹多次在区委区政府门口、办公楼等地公然辱骂政府工作人员王某等人,影响办公秩序;以不正当理由向政府工作人员索要现金,情节恶劣,影响极坏,破坏了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遂公开判决:被告人田某芹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

责任编辑:霍艳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