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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打井抽取地下水洗车营利 德州洗车店被查罚款2万元

2020-11-05 14:39:00 来源:德州晚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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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1月5日讯 私自偷采城市地下水,既浪费水资源,也是违法行为,但仍有洗车店老板擅自打井抽取地下水洗车,庆云县一家洗车店因此被罚款2万元。该案例近日成功入选“2019年度检察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也是山东省检察机关唯一入选典型案例。
  2018年8月,庆云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该县城区多家位于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洗车店,在未依法办理取水许可证、未安装取用水计量设施,更未缴纳水资源费的情况下,擅自打井利用水泵抽取地下水洗车营利,破坏了国家取水许可制度、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以及水行政管理秩序,造成地下水资源无序开采、大量流失。
  检察官经调查发现,庆云县水利局作为水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存在怠于履行监管职责行为,致使国家利益处于持续受侵害状态。庆云县检察院依法启动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程序,向县水利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履行水资源监管职责,对辖区内违法取用地下水的洗车店铺,依法作出处理并监管到位,切实加强对国家水资源的管理、保护,维护国家利益。
  对此,相关部门回应称,经排查集中整改,洗车店非法取水问题均已整治到位。但检察院对该案持续跟进监督发现,某洗车店仍在使用地下水洗车,国家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经批准,检察院依法对此案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法院经审理支持了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
  随后,相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第一时间对违法洗车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2万元。案件判决后,违法洗车店依法接受行政处罚,缴纳全部罚款并主动停业,该案顺利办结。
  近年来,德州市检察机关聚焦水、耕地资源保护等重点领域,先后组织开展了环境和资源保护行政执法检察专项监督、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攻坚行动等专项活动,2019年至今,在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共发现公益诉讼线索260件,办理诉前程序17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62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2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3件,所有案件均已判决,全部支持了检察机关诉讼请求。

责任编辑:霍艳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