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德州频道 > 区县 > 正文

德州市宁津县柴胡店镇春节前开展社区矫正人员集中教育学习活动

2019-01-29 14:04: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鲁网德州1月29日讯(记者 吴美琳)2019年1月22日,德州市宁津县柴胡店镇组织社区矫正人员进行集中学习活动,司法所长艾宪涛对2018年社区矫正工作做了总结,对2019年工作的开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对矫正人员提出了几点要求和节假日期间应注意的事项。

  柴胡店镇司法所依据德州市《关于做好春节及省“两会”期间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具体的工作实际,制定了社区矫正人员春节期间的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是节前教育警钟长鸣。利用日常报到机会,对每位社区服刑人员开展一次见面谈话和节前教育,重申社区矫正相关监管规定,强调春节期间注意事项,提醒他们在欢度节日的同时,不忘明确自己的身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纪律,确保欢欢乐乐过节,平平安安过年。 

  二是突出重点加强防范。在走访摸底的基础上,分类管理,对重新犯罪风险大、有暴力倾向、情绪不稳定等需重点监管的社区服刑人员特别加强防范措施,通过监护人和志愿者,实时掌握这类对象的动态,及时发现和就地化解不安定因素,最大限度地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是发送信息随时提醒。发挥社区矫正信息监管系统平台的作用,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活动范围进行实时监控,确保掌握行踪。针对长假期间朋友聚会、亲人团聚、外出游玩机会增多的实际,在春节期间,将通过手机不定期地向社区服刑人员群发温馨提示短信,在送出新年祝福的同时提醒自觉遵守各项规定,增强他们遵纪守法的意识。 

  四是所有在矫人员手机24小时开机,不得关机、欠费、人机分离,严禁酒后驾车,严禁聚众赌博,电话实行日汇报制度。 

责任编辑:霍艳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