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德州频道 > 区县 > 正文

被骗的货款追回来了——德州市宁津:能动履职为企业发展“添力赋能”

2023-02-24 17:16:56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鲁网2月24日讯(记者 蔡新雨 通讯员 时立军 高忠祥)“我们企业正满负荷生产,订单排到了下半年,你们帮助追回的货款,我正好用在扩大产能上。”2月21日,德州市宁津县某机械公司负责人张峰对前来回访的检察官说。

  2022年,张峰遭遇了办企业以来第一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以网络低价销售不锈钢制品为诱饵,在为张峰部分供货取得信任后,诈骗张峰货款20余万元。案发后,宁津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加快办案速度和力度,并做通犯罪分子及其家人工作,使其认罪认罚,及时将诈骗所得退还受害者。“有你们‘撑腰’,我们发展企业的信心更足了。”看到被骗的钱又回到手里,张峰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让张锋想不到的是自己被诈骗的钱能够很快失而复得,得益于宁津县检察院专门针对涉企犯罪开辟绿色办案通道,专人专案,优先办理,该院受理的涉企类犯罪案件独享优先办理权。“我们宁津县民营经济发达,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遍布城乡,涉企类案件较多,我们开辟绿色办案通道,用足用好法治手段,为民营企业发展保驾护航。”承办该案的检察官说。

  据了解,近一年来,宁津县检察院在保护企业知识产权、打击企业资产侵占、惩治涉企诈骗犯罪等领域全面发力,办理扰乱市场秩序犯罪案件12件,为企业挽回损失200余万元。

  打击涉企犯罪要有力度,办理涉企案件更要有温度。宁津县检察院积极稳妥推进企业合规改革,成立第三方监督评价委员会,组建由行政部门和各行业专家为成员的名录库,监督涉企案件中企业是否真合规、真整改。对作出合规承诺并整改落实的企业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从轻处理决定,促进企业合法经营。

  赵凤营是宁津一家家庭农场的农场主,主要经营苗木生意,因为寿光等地木业公司虚开发票,非法获利6万元。案发后,承办该案的检察官发现,赵凤营案社会危害性较小,且主动投案自首,主动退交违法所得,并自愿认罪认罚,遂启动涉企案件企业合规改革办案模式,最终对赵凤营作出不起诉决定。“检察官给了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今后一定依法经营好这家农场,不辜负检察官的期望。”赵凤营说。

  一年来,该院办理企业合规案件3件,帮助5家“带病”企业“司法康复”,最大限度让企业活下来、站起来。“我们从类案中发现共性问题,向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制发检察建议5份,帮助企业排查风险点12项,健全完善企业管理制度50余条,促进行业治理、系统治理、诉源治理。”办理多起涉企企业合规案件检察官秦晴说。

  

  

责任编辑:霍艳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