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天衢新区袁桥镇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社区矫正法》
鲁网7月7日讯(记者 赵洪斌 通讯员 孟真)为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的在矫意识,增强对他们的法治道德教育,提升他们学法遵法守法意识,帮助他们矫正思想和行为,防止重新违法犯罪,7月5日,德州天衢新区袁桥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社区矫正法》。
会议首先通报近期德州市社区矫正对象被撤销缓刑收监的案例,随后讲解《社区矫正法》的内容,并带领矫正对象深入学习《社区矫正法》中的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等方面的具体规定。最后,袁桥司法所所长结合本辖区矫正工作实际,通过有关社区矫正典型案例,进行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重申与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的法规条款,阐明其工作、学习、生活等合法权益及义务,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的法纪观念。
组织本次集中学习旨在提醒社区矫正对象要增强法治观念,树立感恩意识,严格遵守法律和有关制度规定,自觉接受监管和教育,争取早日解矫积极融入社会。社区矫正对象也纷纷表示,一定会遵守法律和社区矫正各项制度规定,加强学习,服从监管,积极矫正,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和家庭,做遵法守规的合格公民。
责任编辑:霍艳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