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唐人商管公司拖欠工资20余万元,员工索要无果
鲁网德州1月8日讯 1月7日,德州市民李先生通过向记者反映,2018年9月他入职德州立天唐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但是,公司自2018年9月至12月,拖欠自己和22名员工4个月工资,共计20余万元,同时,在2018年12月份,公司要求员工签署自愿离职申请。截至目前,员工的20余万元工资仍没发放,他们曾多次多公司索要,公司负责人称需要继续等待。
公司拖欠职工工资20余万元
李先生坦言,他的工资是从2018年9月份开始拖欠,至2018年12月份,4个月工资总共10364.4元,至今仍没发放。而其他22余名员工的工资从2018年9月份前后开始拖欠,数额从几千元到数万元不等,拖欠总额达20余万元。
“当初,公司承诺,在2018年年底结清所有工资。”李先生告诉记者,但是,在2018年12月31日,不仅拖欠工资未发放,公司还要求他们签署员工自愿离职申请书,由于正常的劳务合同未到期,自己没有在离职申请书上签字,但是,公司却私自清除了员工的签到信息,搬走了办公桌椅等设施。
“我们这些人中有需要还房贷、车贷的人,也有需要赡养老人和孩子的,这部分钱对他们来说非常重要。”何先生说,2018年10月初,他们没收到工资后就一起到公司询问并索要,但公司的相关负责人称,公司财务没有资金发放工资,需要等待。
“近日来,我们曾多次到公司了解情况,但是,公司目前只有人力资源部经理在办公,事情并未得到解决。”李先生说,2019年1月4日,我们以个人名义向德城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委员会提交了劳动仲裁申请书,希望尽快领取到所欠工资。拖欠的这部分工资,能否发放,何时能发放?他们并不知晓。
公司负责人称走法律程序
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已下发监察询问通知书
对此,根据李先生提供的信息,记者拨通了德州立天唐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电话。针对公司拖欠员工工资,以及要求员工签署离职申请的问题,该负责人称,自己并不了解具体情况,但是,一切以法律为准,公司坚持走法律程序。
随后,记者联系到了德城区人力和社会资源保障局劳动监察部门。该部门一相关工作人员称,前期,该部门已收到德州立天唐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职工诉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已向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要求公司提供员工劳务合同备案、工资明细表、公司资质等信息,进行调查。
“根据调查结果,若情况属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将向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通知书》。”该工作人员称,如果该公司拒绝执行,可以根据规定移交人民法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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