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评价工程实验室低于60分将撤销资格

2019-02-12 11:19:00 来源:德州晚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鲁网德州2月12日讯 日前,德州市出台《德州市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以下简称《办法》)旨在不断提高德州市工程实验室的建设质量和运行水平,强化关键核心技术供给,充分发挥新旧动能转换和全市高质量发展的引领支撑作用。

  此《办法》所称工程实验室是依托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围绕提高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而设立的研究开发平台。工程实验室的主要任务是围绕重点产业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关键工艺试验研究、重大装备样机研制、科技成果转化及为行业提供技术服务等。

  记者了解到,工程实验室认定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实行定期评价制度,每两年评价一次,奇数年为评价年。

  申请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申请单位为企业的,其固定资产原值应不低于1000万元,或者研究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5%以上;申请单位为科研机构或高等院校的,拟申报试验室近三年每年的建设与运行经费应不低于50万元。

  申请单位应具有较高水平的创新团队,凝聚一批高层次团队带头人和专职科研人员。

  如果出现连续两次评价低于65分,或单次评价低于60分;不按时提交评价材料;承担单位自行要求撤销;承担单位被依法终止;有重大弄虚作假、伪造、瞒报等行为,或者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有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等将被撤销其工程实验室资格。

责任编辑:霍艳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