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家长有福利了 不用请假接娃放学

2019-04-23 13:53:00 来源:德州晚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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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解决群众接送学生难的烦心事、操心事,日前,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起草了《关于全面推进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19年9月底前,全省所有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段)课后服务全面开展,有需求的小学生全面保障。鼓励有条件的初中参照实施。 

  服务时间 

  上学日放学后进行,结束时间不早于17:00,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家长需求和季节弹性确定。一般不晚于18:30。 

  服务内容 

  组织学生做作业,开展自主阅读、文体、科普、社团活动,以及户外游戏、拓展训练、劳动实践教育等,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辅导。鼓励各学校充分挖掘资源潜力,注重学生个体差异和兴趣培养,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严禁借课后服务名义组织集体补课或教学。 

  服务形式 

  课后服务由当地政府组织推动,教育行政部门牵头负责。学校因地制宜设计服务项目,组织实施并对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对有需求的学生,以班级为单位进行统计。 

  课后服务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迫学生参加。学校应与家长、学生签订告知书,学校、家长、学生三方签字,明确各方责任,告知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制度、内容和接送学生时间。 

  经费筹措 

  各地可按照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社会赞助等方式筹措经费。 

  课后服务服务性收费坚持收支两条线原则,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社会志愿者补助、第三方机构服务购买等其他课后服务合理性、必要性支出,不得挪作他用,主动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教职工激励 

  鼓励和支持中小学教职工在完成正常职责工作任务后,参与课后服务工作。 

  建立健全教职工评先评优奖励机制,将参与课后服务教研创新、工作量纳入教职工工作评价考核,切实提高广大教职工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积极性。 

责任编辑:霍艳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