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出台新政支持德州高质量发展

2019-04-26 10:28:00 来源:德州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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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突破菏泽、鲁西崛起的若干意见》,4月25日,省政府办公厅参照国家级新区等部分政策措施,发布《关于印发支持菏泽市及鲁西其他四市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对我市等鲁西五市给予一系列政策支持。

  《通知》中与我市有关的支持政策共有6个方面、23项,涉及金融、项目、人才等。 

  新政策首先是鼓励发展非银行金融机构。主动推介保险资金投资相关项目。这一方面包括两项政策,一是积极推动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企业设立非银行金融机构,遵循执行非银机构市场准入制度和标准,开展政策辅导,做好资质审查,提高申报工作效率,加强设立后的监管;二是细化金融服务措施,对需要保险资金投资的基础设施、生态环保和重点产业项目,主动做好推介和协调服务工作,促成保险资金与优质项目的对接。 

  其次,对解决企业融资问题有突出贡献的金融机构,省财政给予风险补偿和奖励。这方面包括七项政策,一是市境内“政银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发生超赔风险补偿需由财政负担的部分,省级全额承担;发生贷款本金损失补偿需由财政负担的部分,省级承担70%;二是对符合条件的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省财政按照贷款平均余额的2%给予费用补贴;三是对为企业债券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机构及担保增信机构,省财政按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四是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及资产管理公司,其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超过7%部分,省财政按照不超过2%的比例给予增量奖励,最高奖励200万元;五是对符合条件的“双优”小额贷款公司,省财政按照不超过上年度小微企业贷款平均余额3‰的比例给予奖励,最高奖励80万元;六是对担保机构开展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业务,省财政给予担保费补贴,单户补贴不超过100万元;七是省应急转贷基金加大对相关市企业应急转贷运营机构配资,给予符合条件的企业转贷支持。中央切块下达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资金,重点对相关市给予支持。 

  第三,对新上鼓励类产业项目,在土地、资金等方面优先支持。包括六项政策,一是对新引进符合我省产业导向、且年度向省级财政贡献首次突破1亿元的重大项目,省财政按其贡献额的10%-30%,分档给予一次性最高1亿元事后奖补;二是对重点行业产能布局调整,省级分行业实施“基础+激励”综合奖补,支持传统行业转型升级。基础奖补按过剩产能化解和落后产能淘汰任务量、关停企业户数、职工安置人数等因素测算;激励奖补与超额完成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绩效考核结果挂钩,按基础奖补资金的5%-30%实施分档奖励;三是对“十强”相关产业遴选培育的“雁阵形”产业集群,省财政给予最高500万元专项激励;四是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优先推荐纳入国家部委相关重点项目储备库;五是按照符合国家规定的行业目录开展工业用地“先租后让”相关工作;六是优先支持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省内有偿流转使用。 

  第四,整合各类产业发展扶持资金,支持相关产业发展。包括三项政策,一是加大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支持力度,对相关市生物医药、现代农业等优势产业项目优先遴选纳入基金投资项目库;二是支持相关市积极争取国家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专项资金、技术改造项目资金、工业转型升级资金支持。积极协调国家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等市场化、低成本资金,对相关重点产业予以支持;三是省级统筹工业转型发展等相关专项资金,对相关重点产业予以支持。省级切块下达的乡村振兴战略重大专项资金对相关市给予倾斜支持。 

  第五,股权奖励可按规定延长缴税期限。包括三项政策,一是对高新技术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给予企业技术人员股权奖励的,可按规定在5年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二是对非上市公司授予员工的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可按规定享受递延纳税政策;三是对上市公司授予个人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可自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获取的股权奖励之日起,在不超过12个月的期限内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六,加大人才政策支持力度。包括两项政策,一是每年协调举办一次“高层次人才鲁西行”活动,帮助对接引进符合现实需要、能够发挥作用的领军人才团队;二是对于引进的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等特别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由相关市提出申请,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论证,通过后直接纳入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支持。 

责任编辑:霍艳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