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揽子”计划关爱残疾儿童少年

2019-05-10 11:18:00 来源:德州晚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到2020年,全市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6%以上,学前三年入园和接受康复教育训练率达到90%以上,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招生规模显著扩大。5月9日,记者从市政府获悉,《德州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正式出台,以推进我市特殊教育提升工程的精准实施。

  扩大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规模 

  【扩大随班就读规模】 

  实施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到2020年,随班就读学生比例达到残疾学生总数的60%。 

  完善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布局,各县(市、区)每年分别至少选择1所幼儿园、小学、初中建设示范性资源教室。随班就读残疾儿童少年5人以上(含5人)的普通中小学应全部完成资源教室建设。 

  【办好特殊教育学校】 

  完成德州市特殊教育学校二期工程,扩大市级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规模,增加招生类别。 

  市级特殊教育学校具备招收所有障碍类型残疾学生的能力,在自闭症、脑瘫和多重残疾学生教育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实现全市盲生、聋生集中就读。 

  支持德城区、陵城区、武城县、乐陵市等特教中心的800万以上改扩建项目,到2020年底,争取所有县(市、区)特教学校达到省级规范化学校建设标准。 

  实现县级特殊教育学校全部转型为培智学校,招收智力残疾、孤独症、脑瘫和多重残疾学生。运河经济开发区在普通学校附设特教部(班)。 

  加快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 

  【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 

  普通高中学校要切实做好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工作,市级特殊教育学校和有条件的县级特殊教育学校增设高中部或中职部,支持校企合作。支持德州市鲁北特殊教育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提高残疾人招生、培养能力,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残疾人特点,为残疾学生提供适合的职业教育。 

  【加快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 

  支持高校增设适合残疾人学习的相关专业,增加招生总量。并鼓励发展残疾人继续教育。积极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帮助残疾人提高就业创业能力。 

  健全特殊教育经费投入机制 

  【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逐步提高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要达到8000元,已高于该标准的不得降低,学前、高中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参照执行。 

  不足100人的特殊教育学校,按100人拨付公用经费;超过100人不足200人的特殊教育学校,按200人拨付公用经费。 

  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根据学校招收重度、多重残疾学生的比例,适当增加年度预算。随班就读(随园保教)、特教班和送教上门的中等及以下教育按照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执行。 

  【提高残疾学生资助水平】 

  实施残疾儿童少年从学前到高中阶段的15年免费教育。 

  落实中等及以下学校残疾学生“三免一补”(免杂费、住宿费、书本费,补助生活费)和随园保教残疾幼儿免除保教费、伙食费政策,所需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交通费等补助政策,落实补助经费。其他补助政策按照义务教育阶段在校残疾学生标准执行。各学段按照最高标准优先资助普通学校残疾学生,并逐步加大资助力度。 

  【建立多元投入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立专项补助资金,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改善办学条件。 

  各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彩票公益金用于开展医教、康教结合等项目,支持特殊教育发展。 

  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特殊教育学校或捐资助学,支持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社会福利机构向残疾人提供特殊教育。 

  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 

  【完善教师配备机制】 

  2020年底前,确保全部特殊教育学校、随班就读学校和随园保教幼儿园配齐配足特殊教育教师。 

  【提高教师专业水平】 

  到2020年,所有从事特殊教育的专任教师均应取得教师资格证,非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的教师要经过省级特殊教育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 

  【加大教师培训力度】 

  完善市、县、校三级教师培训体系,将特殊教育教师的培训纳入当地教师培训体系中,通盘考虑,重点安排。 

  通过“内训+外训”模式,形成在市域内以市级特殊教育学校、夏津县特殊教育学校为教育培训基地,市外依托济南大学、潍坊学院作为我市特殊教育的外部培训基地,每年组织两批次培训,力争使我市特教师资队伍的理念和水平与全国先进地市接轨。 

  【落实教师待遇政策】 

  落实并完善特殊教育津贴等工资倾斜政策,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向特殊教育学校倾斜,对从事特殊教育满20年或连续从事特殊教育工作满10年,并在特殊教育岗位上退休的教师,其特殊教育津贴按规定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过渡期内老办法待遇计发基数。 

  落实自愿到我省县级特殊教育学校任教、服务年限3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学费由财政给予补偿的政策。对普通学校、幼儿园承担随班就读、随园保教教学管理任务的教师,在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和绩效工资核定中给予倾斜。普通学校专职资源教师享受与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同等的特教津贴。 

  为送教上门教师、承担医教康教结合工作的相关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交通补助。根据特殊教育特点和要求,在职称评审、岗位聘用中对特殊教育教师实行单独评价。将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特教班中符合条件的教师纳入当地教师职称评审范围,拓宽晋升渠道。对发展特殊教育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进行表彰。 

责任编辑:霍艳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