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七旬老人捐献遗体

2019-11-27 11:04:00 来源:德州晚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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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1月27日讯 11月18日,无情的病魔夺走了72岁老人张殿瑞的生命。怀着悲痛之情,家人按照他生前遗愿,将其遗体捐给医学事业。他回报社会的愿望得到了实现。

  愿能帮助病痛中的人们

  张殿瑞曾是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三工程局有限公司机电安装机械厂的一名经济师。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他患上了严重的强直性脊柱炎,长期以来都受着这种疾病的折磨,三十多岁就被疼痛压弯了脊背,而此病并没有好的治疗办法。“父亲一直忍受病痛的折磨,他便有了去世后捐献遗体(器官)的想法。”张殿瑞的小儿子张全勇告诉记者,父亲一直希望通过捐献遗体,用于医学研究,能够帮助那些跟自己有一样病痛的人们。当时对于老人的愿望,子女们在听闻后也都表示了同意。

  让生命以别样方式延续

  2019年8月,张殿瑞查出身患结肠癌,已至晚期。

  得知自己的生命之路即将走到尽头,他非常平静地将儿女叫到身前,再次提及要办理遗体捐献登记手续。“父亲一直说,遗体捐献并不是对生命的不尊重、对身体的不珍惜,而是让自己的生命以另一种方式延续下去,更是回报社会的一种方式,让自己的这一生变得更有意义。”听了父亲的想法,张全勇便找到市红十字会,办理了遗体捐献登记手续,成为登记捐献遗体志愿者。

  极特殊的遗体告别仪式

  11月18日22:05,张殿瑞因病骤然离世。

  没有阴雨绵绵,没有大雪纷飞。对于德州大多数人来说,11月19日是再平常不过的一天,但对张殿瑞老人一家来说,这一天却是极其特殊极其难忘的。这天上午,一场简短而庄重的遗体告别仪式在德州市十三局医院举行。

  没有花圈、没有灵堂,市、区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与老人的亲属一道,在遗体前默哀,向老人做最后的告别。随后,在亲人们的簇拥下,张殿瑞老人的遗体被抬上了接运车,被运往山东大学齐鲁医院用于医学教学。老人的亲属缓步走到医院门口,送了老人最后一程……仪式结束后,德州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将遗体捐献荣誉证书颁发给了老人的亲属。

  我市已实现遗体(器官)捐献56例

  “父亲一直给我叮嘱,死后一切要从简,不需要办葬礼,也不要麻烦别人前来吊唁,更不能收礼。”张全勇说,尽管如此,还是有20多名亲友得到老人去世的消息,赶到医院来为他送行。

  “父亲临终做的这个决定,让我们做儿女的感觉到,他的形象再一次变得高大了。”他告诉记者,受父亲的思想影响,母亲也办理了遗体捐献登记手续,“他们都是中国共产党党员,他们能做出这样的决定,作为子女,我们感到非常骄傲和感动。”

  据了解,截至目前,我市遗体(器官)累计登记265例,共实现56例。大爱永续,情满人间。捐献者们用行动擦亮了“德州红,奉献美”红十字志愿服务品牌,践行着“我文明德州文明”,用人间大爱诠释着生命的真谛。德州好人名声远扬!希望更多爱心人士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加入遗体(器官)捐献志愿者行列,让奉献和爱心代代传承。

  ■相关链接

  遗体(角膜)捐献需经哪些流程?

  ★根据《德州市红十字会遗体(角膜)捐献工作流程(试行)》,对自愿办理遗体(角膜)捐献的捐献人,捐献人所在地红十字会确认捐献人符合捐献登记条件后,指导捐献人填写《山东省遗体(角膜)捐献申请登记表》,向捐献人颁发《遗体(角膜)捐献登记证书》。对出行确有困难的捐献人,两个工作日内,由工作人员上门进行登记。

  ★生前未办理遗体(角膜)捐献登记手续的自然人去世,其近亲属持本人和去世者身份证件及全部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近亲属一致同意的证明材料,到捐献人所在地登记机构为其办理遗体(角膜)捐献登记(死者生前明确表示不同意捐献的除外)。

  ★捐献人办理登记手续后又要求变更或撤销的,登记机构按照捐献人的要求,办理变更登记或撤销登记。

  ★捐献人去世,登记机构在接到执行人电话告知后1小时内告知市红十字会并协助联系遗体(角膜)接收单位。登记机构派工作人员到场,协助举行遗体告别仪式,办理交接等相关手续,为捐献人家属颁发捐献荣誉证书。市红十字会视情况派工作人员到场。

  ★捐献人捐献遗体(角膜)后两个工作日内,登记机构将捐献信息报市红十字会。

  (记者 汤锦瑶 通讯员 陈冬梅

责任编辑:霍艳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