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也有“身份证” 德州市齐河县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挂牌

2019-12-06 14:08: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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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2月4日讯(记者 耿光勇 实习记者 石雷生)按照山东省公安厅统一安排部署,2019年12月1日起,德州市齐河县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挂牌工作正式全面展开。

  记者从齐河交警大队处了解到,齐河县电动自行车现场办理点为齐河客运中心以及各乡镇派出所。截止到3日11时,齐河县已累计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2919辆,其中正式牌照72辆,临时牌照2847辆,标志着齐河正式进入电动自行车挂牌阶段。 

  记者通过现场走访了解到,群众现场办理电动自行车正式号牌,应携带车辆合格证、发票、个人身份证,并现场交验车辆,由工作人员审查材料、核验车辆后,符合规定的,受理、采集信息,现场领牌,整个过程下来不到十分钟。 

  “我看到这则消息以后第一时间过来挂牌,挂上牌子以后感觉心里很踏实,有牌上路也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我们的安全。”刚挂上电动车牌的齐河市民吴先生向记者说到。 

  旧标车和申请临时号牌的车:若《合格证》或发票丢失的,可在办理时填写《电动自行车来历承诺书》,提交身份证明,并核验车辆或照片后,即可办理。新标车:若没有电动自行车《合格证》或发票,可前往购买车辆的商家,补办《合格证》和发票。 

  据悉,对于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经核验车辆和资料符合条件的,予以注册登记,核发电动车自行车号牌。2019年4月15日之前购买的符合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具备脚踏骑行功能,且经核验车辆和资料符合条件的,予以注册登记,核发电动自行车号牌。对不符合上述两类情形的电动二轮车(电动摩托车除外),实行备案登记,发放临时号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发放临时号牌,可网上自助申领或现场办理,车主可通过“齐河交警”微信公众号自助申领,填写车辆和车主信息,自助上传车辆合格证、发票、个人身份证、整车编码、车辆左后45°角照片,不需要交验车辆,临时号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责任编辑:霍艳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