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就业困难人员申请社保补贴开始

2019-12-19 14:40:00 来源:德州晚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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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2月19日讯 12月18日,记者从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市直就业转失业后实现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申请社保补贴相关工作开始,受理时间为2019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

  根据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最长期限为三年,以前年度已经领取过三次社保补贴的(含企业吸纳的就业困难人员已享受社保补贴),不在本次补贴范围之内。

  补贴范围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同时具备以下五项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可以申请社保补贴:

  1.其职工档案在人社部门管理。

  2.失业前所在单位为其缴纳失业保险。

  3.就业困难人员,具体指以下五类人员:(1)“4050”人员;(2)城乡零就业家庭中的失业人员;(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4)残疾失业人员;(5)纳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4.实现灵活就业,具体指以下三类人员:

  (1)自营就业者,主要包括个体经营(不含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街头商贩、网店经营者、家庭就业人员等;

  (2)自主就业者,指以个人身份从事职业活动的自由职业者,如自由撰稿人、非签约歌手等;

  (3)临时性就业者,指非全时工、季节工、家庭小时工和其他类型的打零工者等。

  5.已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受理时间

  2019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申请受理申报资料、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等相关手续办理,逾期将不予受理。

  2020年2月3日公示审核结果,公示期5个工作日。

  受理地点

  德州市城镇劳动就业训练中心教学楼一楼(北园菜市场对面),灵活就业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在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认定及申请流程

  1.表格领取(12月18日至12月27日)

  到德州市城镇劳动就业训练中心教学楼一楼(北园菜市场对面)领取;

  登录德州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德州人社、德州就业微信公众号自行打印(3份)。

  2.材料递交(12月18日至12月27日)

  申请人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及申报材料(按照填表说明准备)递交至德州市城镇劳动就业训练中心教学楼一楼(北园菜市场对面)。

  3.人社部门进行审核2月3日至2月7日进行公示。

  需提交的材料

  1.《社保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街道、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市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各一份。

  2.本人身份证和居住证(非德州市户籍人员)原件及复印件3份(身份证、居住证反正面A4纸复印,图像清晰)。

  3.本人正常使用的建设银行银行卡复印件1份(要求复印的卡号清晰,同时手写卡号和本人姓名、联系电话)。

  4.社会保险征缴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缴费单据原件及复印件1份。

  5.除“4050”人员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外其他类别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还应提供的资料: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提供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2)残疾人员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3)城乡零就业家庭中的失业人员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份。

  以上证件的原件,当场审验后退还本人。

责任编辑:霍艳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