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节德州中心城区依旧限燃烟花爆竹
鲁网1月21日讯 春节临近,许多市民询问过年能不能燃放烟花爆竹。对此,德州市生态环境局表示,2020年春节期间,德州市依然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希望广大市民从自身做起,不放或者少放烟花爆竹,告别“焰火味儿”,让年味更清新。
2018年1月,德州市政府就出台了《关于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德城区、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的限制燃放区域为:东至减河东岸、西至鲁冀行政区域界线、南至南外环路以北、北至北外环路以南。陵城区限制燃放区域为:东至315省道-陵东路以西、西至德州东外环路以东、南至104国道以北、北至北外环路以南。在限制燃放区域内,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每年的农历腊月二十三全天,除夕至正月初二全天,正月初五全天,正月十五全天。除上述时间外的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在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内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的,禁止燃放。该通告自2018年1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月19日。
责任编辑:霍艳英
- 德州市岔河社区烟花爆竹置换点开张了2020-12-23
- 德州“三级禁放”管控烟花爆竹 明年1月1日起实施2020-12-16
- 德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贯彻实施《德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的决定2020-12-01
- 德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 两部法规明年1月1日起施行2020-10-31
- 市民环保意识提高,过年娱乐方式多样化 德州城区烟花爆竹销售遇冷2020-01-20
- 德州市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执法检查2020-01-18
- 德州市区“禁鞭”第三年记住!只有这几天才能放鞭炮2020-01-16
- 德州市专项整治烟花爆竹安全隐患2019-12-03
- 烟花爆竹销量较去年减少两成 零售商可到批发公司办理余货代存手续2019-02-12
- 武城一经营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被拘留2019-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