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出台19条“硬核政策” 激励优秀人才到村任党组织书记

2020-03-06 11:21:00 来源:德州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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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3月6日讯 3月5日,记者从市委组织部获悉,为推进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激励各类优秀人才到村任职,近日,市委组织部下发《关于优化提升村党组织书记队伍的若干措施(试行)》,从拓宽选人渠道、强化政治激励、落实待遇保障、提升素质能力等方面作了创新突破,推出19条富有含金量的“硬核政策”,吸引各类优秀人才到村任职,助力推动乡村振兴。

  在拓宽选人渠道上,《若干措施》鼓励发现培养现任村“两委”成员、农村致富能手、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乡村医生、退役军人、退休人员、返乡创业人员、返乡大中专毕业生等群体中的优秀人才,适时选拔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实施农村优秀人才“回引计划”,探索建立“农村区域党建联合体”,稳妥推进村庄融合发展,统筹用好农村党员人才资源。

  在选人方式上,《若干措施》提出推行村党组织书记公开遴选。由市、县组织部门组织实施,一般按照个人报名、单位推荐、资格审查、综合比选、考察体检、研究任职、岗前培训、到村任职的程序进行。主要面向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和乡镇(街道)公益性岗位人员、临时聘用人员。任期一般为3年,工作与原单位脱钩。

  在政治激励上,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通过公开遴选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的,任职期满考核合格且符合晋职晋级条件的,优先晋升职务职级。符合调任公务员条件的事业编制人员任期满实绩突出的,可优先调任公务员。加大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招聘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力度,注重从符合条件的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村党组织书记表现特别优秀的,任期内可挂任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优先推荐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在待遇保障上,建立村党组织书记补贴报酬正常增长机制,对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探索比照当地乡镇机关干部发放报酬,对符合参保条件的村党组织书记办理居民养老保险。通过公开遴选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的,原有待遇不变,依据年度考核情况,给予考核奖励。同时,明确设置村集体经济发展增量奖、发放特殊贡献奖金、落实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经营管理者报酬等规定。

  在提升素质能力上,将村党组织书记教育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市级在市委党校举办优秀村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每年1200人左右;每年组织100名左右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到先进地区专题培训。县(市、区)每年对村党组织书记集中培训一遍;到2022年,每个县(市、区)依托先进村,打造3至5处乡村振兴培训基地。市级组织村党组织书记参加专科学历教育,每年200名左右。

  在扶持保障上,市级组织开展农村“担当作为好书记”评选。从2020年起,对村党组织被中央、省委、市委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分别由市管党费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党建工作经费补助。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每年统一组织村党组织书记健康查体。健全完善农村干部容错纠错机制,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市财政每年每村补助村级组织办公经费3000元。市财政每年列支2000万元设立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引导资金。

责任编辑:霍艳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