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出台妇女常见病筛查工作方案 今年筛查率达80%以上

2020-04-03 14:27:00 来源:德州晚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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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4月3日讯 4月2日,记者从德州市卫健委获悉,为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基本医疗和基本保健服务,提高妇女生命质量和健康水平,市卫健委制定了《德州市妇女常见病筛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用人单位每年至少安排本单位女职工进行一次妇科病、乳腺病筛查。到2020年妇女常见病筛查率达到80%以上,此后逐年提高。

  《方案》要求,提高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筛查率。加强适龄妇女“两癌”筛查项目管理,逐步实现目标人群全覆盖,提高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用人单位建立女职工健康档案,“两癌”检查机构为目标人群建立健康档案。

  各医疗保健机构及时向体检组织部门反馈体检信息,并对筛查发现“异常”的对象进行追访,确保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各级工会、妇联负责妇女常见病筛查工作的组织动员和宣传工作,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单位,使其充分了解妇女常见病筛查政策及妇女的合法权益,发动各部门、各单位积极组织妇女病筛查。

  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对妇女常见病筛查服务机构进行监督和管理,组建专家技术指导组,定期对服务情况进行检查、督导、质控和评估,确保工作有序、规范开展。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要做好女职工妇女常见病筛查、“两癌”筛查相关数据的汇总、统计、分析工作,确保各项数据准确无误,以评定项目实施效果。

  德州市妇幼保健院负责全市妇女常见病筛查工作的质量控制、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数据汇总和分析。各县市区妇幼保健院负责辖区妇女常见病筛查工作的质量控制、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数据汇总,并负责每季度向市妇幼保健院报送妇女常见病筛查报表。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对筛查发现“异常”的对象进行随访和治疗。提供妇女病筛查服务的查体机构要将体检信息及时记录于妇女健康档案,每季度向辖区妇幼保健机构报送妇女常见病筛查报表。

责任编辑:霍艳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