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德州市“诚信之星”评选活动拉开帷幕 将评出50位“诚信之星”

2020-04-13 13:37:00 来源:德州晚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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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4月13日讯 12日,记者从德州市发改委获悉,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发改委联合举办的第一届德州市“诚信之星”评选活动正式开启。此次活动旨在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大力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在全市倡导和弘扬重信誉、守信用、讲信义的良好风尚。

  此次活动评选标准为: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社会评价好、群众认可度高,在引领社会诚信风尚中发挥积极作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信守承诺;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在信贷交易活动中无不良记录;在社会和公众中有良好的口碑和公信力。

  记者了解到,评选分为四个阶段:今年4月为宣传发动阶段;今年5月为推荐候选人阶段,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择优推荐(每县市区原则上不超过10名,市直部门1-3名),并填写《第一届德州市“诚信之星”推荐表》(另附2000字先进事迹材料和300字简要事迹材料),于5月30日前将候选人纸质推荐材料、相关荣誉复印件和一张二寸免冠照片报送至市发改委;今年6月为组织审核阶段,评审委员会对参评对象进行评审,确定100名“诚信之星”候选人,将候选人主要事迹在新闻媒体、信用德州网站、德州文明网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社会意见,接受社会监督;今年7月为审批表彰阶段,评审委员会综合相关情况,最终评出50名入选人员,授予“第一届德州市诚信之星”称号,并适时进行表彰。

责任编辑:霍艳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