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1000万元电子消费券昨日发放

2020-04-21 09:57:00 来源:德州晚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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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4月21日讯 为积极应对疫情对德州市德城区住宿餐饮、商超零售等商贸服务业的影响,通过“政府搭台、商家唱戏”的方式开展消费提升活动,20日下午3时许,德城区发行电子消费券促消费活动启动仪式举行。

此次活动以“你买单,我分担;你消费,我助力”为主题。参加活动的商家通过认收电子消费券,让利消费者。德城区发放86万张总价1000万元的电子消费券,德城区市民均可申领电子消费券。

  据了解,该活动由德城区商务局、德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德城区大数据资源管理局发起,辖区各住宿餐饮、商超零售等商贸企业承办。电子消费券发放总额度为1000万元,合计发放86万张,其中面值100元20000张、面值50元40000张、面值20元100000张、面值10元100000张,面值5元600000张。

  单笔消费50元以上(含50元),方可一次性全额使用5元电子消费券;单笔消费100元以上(含100元),方可一次性全额使用10元电子消费券;单笔消费200元以上(含200元),方可一次性全额使用20元电子消费券;单笔消费500元以上(含500元),方可一次性全额使用50元电子消费券;单笔消费1000元以上(含1000元),方可一次性全额使用100元电子消费券;电子消费券具体的商品、服务使用范围由商家注明,消费者使用电子消费券时请先咨询一下商户。

  市民通过手机微信扫描张贴的领券二维码或自动识别领券电子二维码,抢得5元-100元额度不等的电子消费券,每个用户最多抢券5次,一次一张。消费者可以登录“智慧德城”App扫码领取电子消费券。

  需要注意的是,电子消费券请在规定时间内使用,逾期作废;消费时向收银人员出示电子消费券,接受商家核验;不找零、不重复使用,每次单笔消费限用一张电子消费券;香烟等特价商品不享受电子消费券(具体消费时向商家咨询);本次电子消费券活动原则上不与商家的其他优惠活动重复享受。

责任编辑:霍艳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