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4个人2集体获团中央表彰

2020-05-06 10:50:00 来源:德州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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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5月6日讯 近日,共青团中央发布《共青团中央关于表彰“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决定》,德州市4名个人、2个集体获表彰。

  此次,庆云县第一中学化生物1班学生赵雅琪、宁津县第一中学高一A部23班学生李玟、平原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科员霍娜被授予“全国优秀共青团员”称号;德州市公安局团委副书记兼交警支队团总支书记张月振被授予“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同时,国家电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德州供电公司团委被授予“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工委)”,德州职业技术学院电气工程系团总支被授予“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团总支)”。

责任编辑:霍艳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