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发布 4大类17项服务让“夕阳更美好”

2020-07-14 11:12:00 来源:德州晚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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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7月14日讯 7月13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德州市民政局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二部门下发《关于发布德州市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老年人基本养老公共服务项目,并对各级发布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提出明确要求。

  德州市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显示,服务类别和项目包括:特困老年人兜底保障项目、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项目、普惠型老年人服务和优待项目及养老服务优惠扶持项目。不同的服务项目服务的对象不同,包括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或其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60-99周岁低保老年人;困难老年人;特困、建档立卡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独居、空巢、农村留守、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80周岁以上老年人;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60周岁以上老年人;符合条件养老服务项目和机构;老年人和养老服务人员等。

  按照服务内容及标准,今年,对纳入特困供养范围的老年人予以补贴,按照城市870元/人/月(社会福利院集中供养标准为1000元/人/月),农村585元/人/月确定基本生活标准。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根据自理能力分为自理、半自理、完全不能自理三类,分别为每人每年600元、1800元6000元。对60-79岁、80-89岁、90-99周岁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分别补助80元、100元、200元,在此基础上,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能力等级为2-3的,以及智力、精神和肢体重度残疾的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增发80元。

责任编辑:霍艳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