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攻坚年|医保扶贫 德州市10万医保扶贫对象享受参保补贴

2020-12-15 11:49: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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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2月15日讯(记者 吴美琳)12月15日,记者在重点工作攻坚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二阶段首场发布会上获悉,德州市医保局聚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四类人员”,全面打响医保脱贫攻坚战。 

  通过开展广泛宣传、资助参保、部门联动方式,为贫困人口参保“绿色通道”,随时允许贫困人口参保缴费并即时享受待遇。并建立起与扶贫、民政等部门间对接互通和数据资源共享、交换、比对机制,对动态调整人员开展单独补录,确保不漏一人。截至11月底,全市10.51万医保扶贫对象,全部按标准给予参保补贴,共补贴参保费用2848.43万元,实现了应保尽保。 

  在保障基本医保待遇落地落实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医保扶贫系列政策:一是在基本医保方面,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含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起付线减半,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二是在大病保险方面,落实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倾斜政策,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为5000元,并取消最高支付限额,进一步减轻贫困人口大病医疗负担。三是在医疗救助方面,统一全市医疗救助政策,年度医疗救助支付限额提高到2万元。严格落实再救助政策,充分利用六重保障制度,综合释放梯次减负效应。四是在落实残疾人待遇方面,将符合条件的脑瘫、听力、肢体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康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年龄,由0-6周岁扩大到0-17周岁,月支付限额提高至1250-2500元,年度支付时间由3个月提高到10个月,减轻负担1000余万元,结合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金,多数患儿可实现“低负担”康复治疗。五是在降低医药费用负担方面。实施药品带量集中采购,降低药品价格。加强医疗机构监管,规范定点机构执业行为,引导贫困患者优先使用医保目录内药品,避免“过度治疗”、“大处方”,切实减少贫困人口医药费用负担。 

  2020年,市医保局先后多次召开医保扶贫专题会议和现场会议,通过建立半月调度机制,成立市级督导组现场督导,联合卫健部门开展“大培训、大走访、大宣传、大督查”活动等措施,分解任务目标,压实工作责任,有力保障了医保扶贫工作取得实效。截至11月底,全市医保扶贫对象中享受医保待遇28万人次,基本医疗支付21892.79万元,大病保险支付1939.52万元,医疗救助支付3849.37万元,再救助支付23.32万元。 

责任编辑:霍艳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