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新政执行 德州开出首份《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2021-01-05 12:07:00 来源:德州晚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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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月5日讯 1月4日新年上班第一天,德州市德城区婚姻登记处为前来办理离婚业务的朱先生夫妇开出首份《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并告知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上午9时,家住德城区的朱先生和妻子来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业务,决定结束十多年的婚姻。对“离婚冷静期”这一制度,两人并未提出疑议,“虽然在一起十几年了,但最近几年很多事越来越不合拍,没办法相处下去了,所以决定分开。”朱先生说,“回去后,我们会利用‘冷静期’多反思一下,如果还是没有找到更好的相处方式,我们再来办理离婚。”
  然而,并不是所有前来办理离婚业务的夫妻都像朱先生夫妇一样。“我们已经考虑好了,根本没有必要再等30天了,麻烦您还是今天给我们办理吧!”前来办理离婚业务的李女士要求工作人员能够即时办理,与她有同样想法的,还有市民杜先生夫妇,“再等30天,还是会离的,早断早好!”市民杜先生说。
  “2021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施行。按照规定,离婚登记程序增加了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四个环节,也希望您能理解并配合我们的工作。”工作人员向前来办理离婚业务的市民解释着。
  “元旦前夕,我们婚姻登记处确实迎来了‘离婚小高峰’。”工作人员称,平时每天办理离婚的夫妻有五六对,但去年12月28日到31日平均每天13对。
  据介绍,民法典关于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只适用于协议离婚。对于有家暴情形的,当事人可向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不适用离婚冷静期制度。

责任编辑:霍艳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