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强化社会救助 兜底保障民生 人均救助水平达到2100元

2021-01-07 17:10: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鲁网1月7日讯(记者 吴美琳)1月7日,记者在德州市政府新闻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德州市民政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三聚焦”“三基”开展工作,努力打造了全国、全省民政工作德州经验,连年获得全省民政系统考核优秀等级、市综合考核一等奖,发展成就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民政基层基础更加牢固,为民服务能力水平全面提升。 

  坚持把重视基层、加强基层、倾斜基层作为抓好民政工作的基本原则,不断加强基层基础工作。2018年,时任民政部党组书记、部长黄树贤对德州加强民政工作提高为民服务能力水平的成效作出专门批示。一是强化工作力量配备。全市各乡镇(街道)专职民政工作人员达到450人,村级民政专职协理员配备8118人,增设社会工作岗位434个,基层服务力量全面加强。二是强化工作经费投入。累计支出民政事业费88.26亿元,地方配套39.81亿元。社会福利中心、社会救助服务窗口、社区服务中心、养老服务中心等一批民政便民服务设施相继建成投入使用。县市区普遍建立了稳定的基层民政工作经费筹措和保障机制。三是强化民政为民服务场所建设。13个县市区均已建立县级民政为民综合服务中心,或依托便民综合服务大厅设立了专门民政服务窗口。建立了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或依托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设立了专门民政服务窗口127个。村(居)设立为民服务站5262个。四是强化信息化平台构建。建立了市、县、乡三级衔接互通的民生民政综合服务平台,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纳入国务院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应用试点。 

  基本民生保障网密实牢靠,社会救助兜底功能显著增强。 

  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守住低保扶贫底线、突出社会救助重点、改革完善救助制度,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路上,不让一个困难群众掉队。一是兜底保障基础日益坚实。制定出台《德州市社会救助办法》,建立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创新开展“三加一减”精准扶贫、临时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救急难”综合试点等工作,打造核对信息平台、社会救助平台、一站式结算平台等救助平台,13个县市区全部建立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人均救助水平达到2100元。二是助力脱贫攻坚作用充分发挥。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及时纳入低保范围,确保农村低保标准始终高于省定扶贫线。十八大以来,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不低于684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166元提高到不低于511元,分别增长128%、208%。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全市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026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全市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738元。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按照自理、半自理和不能自理人员每人每年600元、1800元、6000元执行。三是社会大救助体系全面建成。在全市开展以“1335”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大救助体系建设,即坚持“构建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一个目标,建立“相对贫困人口主动发现机制、政府和社会力量相结合的救助保障提升机制、适应相对贫困人口多层次需要的动力提升”三大机制,立足“统筹完善社会政策、统筹衔接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险政策、统筹组织社会力量”三个统筹,打造“政策、平台、网点、队伍、保障”五大体系,全面建成了以“救助领航、送爱到家”为主旨,以构建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为目标的新型社会救助保障体制机制,实现了对困难群众的主动发现和主动救助,群众申请救助实现了“网上办”“掌上办”“电话办”“口述办”,并做到了“全域申请、居家办理”。全国政协副主席、致公党中央主席、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席万钢和省民生厅厅长刘炳国同志先后对德州社会大救助工作作出批示。这些兜底保障政策的实施,使广大贫困家庭实现了“不愁吃、不愁穿”,发展成果由全民共享得到了很好体现。 

  基本社会服务持续优化,回应群众关心关切及时有力。 

  坚持把解决好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民生实事作为重中之重,在增强群众“获得感”最现实、最直观、最迫切的领域狠下功夫。一是创新推动养老产业发展。编制了《德州市养老设施建设和养老产业发展规划》,2019年在全省率先开展养老立法工作,《德州市养老服务条例》于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构建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全市共运营养老机构130处,建成日间照料中心75处、农村幸福院332处。建设示范性社区养老服务中心20处,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80处。全市养老总床位4.1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38张,建成市民大食堂4处。积极推进市级养老示范城项目,投资8亿元,建设床位2000张,目前已完成主体工程。深入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和全市乡镇敬老院及农村幸福院整改提升工作,养老院服务质量迈入长效机制建设新阶段。二是深入推进殡葬改革。成立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的工作专班,出台免除居民四项基本丧葬费用全民普惠政策文件,火化率保持在98%以上。把殡葬改革纳入我市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中率先突破工作规划,拟定《德州市殡葬管理暂行办法》,编制《德州市绿色殡葬建设规划》,全市共建成县级公益性骨灰安葬设施11处,乡、村级495处。三是加强儿童关爱保护。构建了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城乡的未成年人保护网络。扎实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共签订《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8400份。社会散居孤儿生活费按照每人每月1400元发放,集中供养孤儿按照每人每月1760元发放,困境儿童按照每人每月980元发放。明确乡镇儿童督导员135名,儿童主任8100名。四是做好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工作。创新对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实行“免申秒办”。自2020年1月1日起,享有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一、二级残疾人,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140元,其他等级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113元。享有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一级残疾人,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125元,二级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109元。五是扎实做好婚姻登记和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我市11处婚姻登记机关均成立婚姻家庭辅导中心,离婚率降低20个百分点。婚姻登记管理服务实现信息化管理,全市有2个国家4A级婚姻登记机关,其他全部达到3A级标准。建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小组,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2万人次,收养登记合格率达100%。 

  基础社会治理体系更有活力,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效能不断显现。 

  坚持以村民自治、社区建设、完善社区服务为主线,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和为民服务效能,形成了和谐宜居、富有活力、特色明显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和服务体系。一是基层政权全面稳固。结合“两区同建”工作全面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实现了由“乡—村”式农村管理体制向“街—居”式城市管理体制的转变。印发了社区减负增效相关制度文件,建立城乡社区多层次协商制度,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村务公开督导检查工作。二是创新开展社区治理。优选18个试点开展“和谐幸福社区”创建活动,构建了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机制。制定市级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县市区分别制定出台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办法,建立“四社联动”社区试点30个,总计培育发展扶持专业社工组织38个,培育社区社会组织200余个,带动全市实名注册志愿者86万人。三是加强乡镇服务能力建设。以临邑县为试点,推进乡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临邑县经验做法入选全国第一批十个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典型经验。四是社会组织管理改革深入推进。稳妥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扎实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工作,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和扶贫协作工作,德州市慈善总会向秀山县慈善会捐赠款物共计80万元用于秀山本地脱贫攻坚。全市依法登记社会组织1888个。 

  专项行政管理科学规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资源配置能力全面加强。 

  圆满完成陵县改县设区工作,撤乡设镇17个,新增街道办事处5个。积极稳妥推进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目前,我市共辖2区2市7县134个乡镇(街道)。完成高铁新区新建成的31条道路命名,设立道路标志2万余个。对老城区道路标牌进行升级改造,共设置道路标牌1200多块。对全市区30条道路进行命名、更名,对德城区、运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所辖村庄、街道设立村碑164块,指导德城区对主城区内136个街巷、胡同进行了命名论证和路牌安装,实现了主城区地名标志全覆盖。成功拍摄地名文化宣传片《古县神韵-临邑县》。开展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代表山东省地名普查成果验收率先上报至民政部进行全面验收。 

  同时,针对各类民政服务对象,持续绷紧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这根弦,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确保了全市敬老院、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站等机构所有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未出现一例疑似、确诊病例。五年来全市民政系统未出现1起重大安全事故,没有1起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发生,确保了各类特殊困难群体与全市人民一道同步迈进全面小康。 

责任编辑:霍艳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