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拟筹建德州市清洁生产专家库
鲁网3月3日讯 3月3日,记者从德州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德州市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规范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标准,该局拟筹建德州市清洁生产专家库,凡符合要求,支持我市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且符合条件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行业协会及企业事业单位的相关技术专家,可采取单位推荐的方式进行报名。
推荐人员需填写《德州市清洁生产专家库专家推荐表》,同时提供专家个人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学术和专业成就等有关材料扫描件,并于2021年3月10日前发送至邮箱。届时,市生态环境局将组织对推荐材料进行整理、审核,对推荐的专家进行遴选和资格确认,确定拟聘专家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纳入德州市清洁生产专家库,并向社会公开。
德州市清洁生产专家库专家将统一接受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委托,为德州市清洁生产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政策解答、评估验收等服务并接受统一管理;参与德州市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工作,开展报告审查和现场验收并提出专家意见。
值得注意的是,清洁生产专家库将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需要增补和调整。对在工作中有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等行为或因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将终止其专家资格,解聘调整出库。对调整出库的专家原则上不再聘用,如有违法违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邮箱:dzhbzlb@dz.shandong.cn
相关入库条件为: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坚持原则、公正廉洁、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操守,能按有关要求保守秘密,无通报批评、行政或刑事处罚记录。
(二)熟悉国家、山东省及德州市大气、水、声环境、土壤、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等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领域的相关政策法规。
(三)深入了解国内外相关领域最新理论和技术动态,熟练掌握污染防治有关的标准及技术规范。
(四)熟悉《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内容,了解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工作流程。
(五)熟悉国家节能降耗相关政策、法规,熟悉德州市重点企业、行业生产工艺和节能降耗技术,熟悉用能设备和用能特点。
(六)从事清洁生产、节能环保领域工作,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有德州市重点企业、行业从事技术管理任职经历,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负责清洁生产审核相关工作10年以上,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七)身体健康,能够承担报告审核及现场审核验收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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