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费不变,保障升级!“德州惠民保”今年有这些变化

2022-11-08 16:04:39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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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1月8日讯(记者  吴美琳  见习记者  杨雅文)11月8日,德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2023年度“德州惠民保”新闻发布会,德州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王进宝,市银保监分局党委书记、局长苏刚,人保财险德州市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孙传鲲出席发布会,对2022年度“德州惠民保”运行情况、2023年度“德州惠民保”工作安排、产品内容等情况进行发布。

  2022年10月16日,市医保局牵头对“德州惠民保”共保机构组织了招标遴选,成立了由人保财险为主承保、国寿财险、中国人寿、太平财险、平安财险、中华保险、泰山保险、太保产险、太保寿险8家保险公司为从承保公司的共保体,共同负责德州市2023年度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工作。

  受疫情影响,德州市2023年度“德州惠民保”产品上线发布时间另行通知,产品正式生效理赔时间仍为2023年1月1日。

  2023年度“德州惠民保”继续面向德州市全体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维持79元低价不变、投保不设门槛、保障水平不设差别、目录外特定药品可报销、医保个人账户可购买五大“惠民属性”的基础上,按照打造“医保报不了、商保不能保”的补充保险的目标,产品内容持续优化,保险责任增加至四个:

  保险责任一。对基本医保目录内住院、门诊慢特病费用(不含乙类自付),经各类报销后个人负担的费用,按起付线1.7万元、报销比例80%保障,最高保额100万元。其中既往症人员报销比例不降低,连续投保人员报销比例提高2个百分点。

  保险责任二。对基本医保目录内住院、门诊慢特病乙类自付费用,按起付线1.9万元,报销比例20%保障,最高保额30万元。

  保险责任三。对投保人在指定机构使用保险产品约定的34种特定药品费用和9种省市创新药品费用,按起付线1.7万元、报销比例80%保障,最高保额100万元。其中既往症人员报销比例不降低,连续投保人员报销比例提高2个百分点。

  保险责任四。对投保人在指定医疗机构使用保险产品约定的12种特殊疾病特定药品费用,按起付线1万元、报销比例70%保障;对特殊疗效食品费用不设起付标准,按70%比例保障。最高保额30万元,其中特食费用最高保额2万元。

  与2022年度产品相比,2023年度“德州惠民保”实现了四大“升级”:

  一是保障额度更高。从2022年的230万提升至260万;

  二是报销比例更高。连续投保人员责任一、责任三的报销比例提高了2个百分点。

  三是增加保障范围。增加了基本医保乙类自付费用的保障,对纳入医保保障范围、应由个人首先自付的药品、检查、治疗等费用,单独进行保障,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基本医保不予保障的个人负担问题,填补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保障“空白区”。

  四是扩增特药目录。特定高额药品和特殊疾病药品(特殊食品)总数达到了56种,同时建立了动态调整机制,将本地使用率低、购买不便捷的部分药品调出,调入佩米替尼片、依库珠单抗注射液等临床应用广、群众需求大的药品,增加了产品的实用性。

责任编辑:霍艳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