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四检融合”办案 营造“八大检察环境”——山东德州:以“检察处访”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2023-02-24 17:17:08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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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2月24日讯(记者 蔡新雨  通讯员 时立军  高忠祥)“依法慎重办理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涉罪案件,在司法办案中对各类所有制企业在法律适用、权利保护、责任承担等方面一视同仁、平等保护,坚决杜绝差异性、选择性司法……”近日,山东省德州市检察院出台《创新四检融合办案模式,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推进法治营商环境建设、平等保护市场主体、营造八大检察环境等5个方面提出23条具体要求和措施,进一步密切检企联系,推进法治服务,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意见》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立足检察职能,充分运用好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四检融合,协同发力,努力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安全便利的投融资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知产保护的创新环境、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绿水青山的美好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努力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更多更实更优的检察产品。 

  《意见》提出,办理涉企案件要牢固树立司法办案谦抑、审慎、善意理念,最大限度降低司法办案对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负面影响;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进一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包容审慎办理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四新”涉企案件,努力实现司法办案与“护企救企促企”的有机融合;始终坚持市场主体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在司法办案中对各类所有制企业在法律适用、权利保护、责任承担等方面一视同仁、平等保护,将“平等对待”深度融入检察司法办案的各个环节。

  《意见》规定,不断探索完善保障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新路径、新方式,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推动企业合法经营,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完善诚信市场规则,监督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引导涉案市场主体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守法经营、健康发展。 同时,严厉打击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索贿犯罪及渎职犯罪,依法支持促进“亲”“清”新型检商关系持续健康发展,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在服务企业措施方面,《意见》要求建立健全检企沟通联系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定期会商、服务民营经济检察工作站等机制平台,及时回应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司法诉求。聚合打造民营经济法治保障智库,深入研究破解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性、机制性问题。开展涉企业案件法律体检工作,为涉案企业建立“一企一案一卡一表”的 “检察处方”。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开通服务民营经济绿色通道,及时受理督办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举报、控告和申诉,确保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来信“7日内回复”“3个月答复”。强化涉外法律服务,在打造涉外服务平台上发挥检察力量,为民营企业在境外投资并购、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提供法律帮助。

  德州市检察院检察长许勍表示,创新“四检融合”办案模式,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是德州市检察机关的“一把手营商环境项目”。《意见》对涉企案件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加强民营企业司法保护、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也能促进检察履职更贴心、服务企业更精准、法治保障更有力。

  

责任编辑:霍艳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