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首善之区”建设|德城区检察院带你解读“四大检察”的法律监督职能!

2023-02-25 13:39:32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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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2月25日讯(记者  赵洪斌  蔡新雨 )2月24日,德州市德城区举行了“首善之区”建设主题系列——德城区检察院专场新闻发布会,德城区检察院党组成员、第二检察部主任李娜,最高检挂职干部、德城区检察院检察长助理刘恒、魏子航,德城区检察院检察业务管理部主任王芳出席发布会,介绍德城区检察工作总体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刑事检察集指控犯罪与诉讼监督于一身,是检察机关最基本的业务之一。“认罪认罚从宽”是近年来刑事检察领域备受关注的一项制度性变革。党和国家确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既着眼于提升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更着重于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德城区院深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切实承担起检察主导责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整体适用率超过95%,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超过98%,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达99%。同时,在刑事诉讼全过程,检察机关依法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审判机关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对刑事执行活动进行全流程监督。

  民事检察主要包括针对虚假诉讼、确有错误的生效民事判决、裁定,或民事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的,检察机关依法抗诉或发出再审检察建议;针对法院审判活动、执行活动的违法情形,检察机关依法监督予以纠正;针对农民工、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维权难问题,检察机关大力开展支持起诉工作,用心用情解决好老百姓的烦心事、揪心事。

  行政检察承载着解决行政争议、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监督公正司法和促进依法行政的使命。监督范围主要包括行政生效裁判结果监督、行政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行政裁判执行监督、行政非诉执行监督;还有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即检察院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依法督促其纠正。

  公益诉讼检察指在“4+9”法定领域,检察机关发现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遭受侵害,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仍不依法履职的,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责任编辑:霍艳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