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德州市建立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制度 为德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供实践样板

2023-03-14 16:44:26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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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3月14日讯(记者 蔡新雨)3月14日,德州市举行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五场,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文铎,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杨文杰,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刘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王芳出席发布会,介绍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度“一把手”营商环境项目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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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善个人破产制度,实现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新突破。建立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制度,为“诚实而不幸”的市场主体提供遭遇债务危机后的司法服务,为德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供实践样板。一是成立专班,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院领导为组长的工作专班,统一指挥、压实责任,依法积极稳妥推进项目顺利实施。二是调研论证,健全工作制度。借鉴外地经验,结合实际,在征求意见并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完善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制度和工作机制。三是先行试点,推动工作落实。选优基层法院,积极开展个人债务集中清理试点工作,尽快实现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新突破,激活市场主体,促进创新创业,服务德州民营企业和个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发挥专业调解优势,推动金融纠纷协同共治。加强与金融监管、专业调解组织协作配合以及与金融机构的对接指导,发挥各自优势,创新涉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新机制。一是强化协调配合。在党委领导、政府支持下,加强与金融监管职能部门的对接配合,完善工作机制,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司法功能完善、金融监管有力、纠纷化解高效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新格局。二是强化业务指导。推动完善金融合同文本,充分发挥行业调解专业优势,通过举办业务培训班、法律知识专题讲座、组织旁听观摩等提升调解人员专业化能力与水平。三是强化考核督导。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和表彰激励机制,定期通报金融纠纷诉前化解、涉案审理及执行情况信息。根据涉诉情况及时向金融机构及监管部门提出规范金融行为、妥善解决消费者诉求等司法建议,推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提质增效。四是强化宣传引导。拓宽宣传路径,开展针对性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典型事例、示范案例等教育引导金融消费者依法及时合理表达诉求,金融调解组织依法快速妥善化解纠纷,发挥金融服务经济最大效能,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

责任编辑:霍艳英
新闻关键词:环境工作金融制度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