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医保政策以人为本 医保待遇惠及居民

2023-10-20 16:32:48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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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0月20日讯(记者 贺恒 实习记者 王洪秀)10月20日,德州市召开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新闻发布会,德州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于雷先生,德州市医保局待遇保障科科长冯玉梅女士,德州市医保中心个人账户和关系转移科科长苗强先生出席发布会,介绍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工作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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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积极推进新一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参保居民可以享受的医保待遇包括:

  一是普通门诊。参保居民在村(站)级、乡镇(社区)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医药费用,不设起付线,基金支付比例60%,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额300元。

  二是门诊慢特病。经认定符合德州市73种慢特病病种纳入范围的,在签约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相关门诊检验检查、用药及治疗纳入医保报销,报销比例与住院一致,年度内只计算一次起付线。

  三是住院待遇。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的医保待遇:基层一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90%;其他一级医院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87%;二级医院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77%;三级医院起付线700元,报销比例62%。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降低50%,第三次及以上住院的,不再设置起付标准,居民基本医保住院费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可达15万元。

  四是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门诊用药保障。参加德州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诊断,明确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即“两病”),确需采取药物治疗的患者,在协议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由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标准为:在二级及以下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药品费用,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70%。单纯高血压和糖尿病(不使用胰岛素治疗)患者,医保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300元、400元,糖尿病(用胰岛素治疗)和同时患 “两病”的患者,医保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均为600元。“两病”患者并发合并症的,达到门诊慢特病条件的,可及时申请门诊慢特病待遇。

  五是大病保险补偿标准。居民大病保险范围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个人无需另行缴费,一个保险年度内,参保人员负担的合规医药费用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1万元的部分,大病保险基金分段按比例报销,起付线1万元(含1万)-10万以内部分,报销比例60%;10万元(含10万元)—20万元部分,报销比例65%;20万(含20万元)—30万元部分,报销比例70%;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段,报销比例75%。一个保险年度内,居民大病保险封顶线为40万元。

  六是参保女性住院分娩补偿标准。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女性参保人员住院分娩,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给予限额补助,自2023年5月1日起,补助标准提高至3000元,实际发生费用低于限额的据实结算。

  七是参保居民可以参加德州“惠民保”保险。2024年的惠民保保险参保缴费马上启动,待遇政策将更加优惠。惠民保可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后个人负担的大病医疗费用进行再报销,年度最高报销限额可达260万元,进一步减轻了居民就医负担。

责任编辑:霍艳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