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享受医保 户户幸福安康——德州市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有效提高群众满意度

2023-10-20 16:32:57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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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0月20日讯(记者 贺恒 实习记者 王洪秀)10月20日,德州市召开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新闻发布会,德州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于雷先生,德州市医保局待遇保障科科长冯玉梅女士,德州市医保中心个人账户和关系转移科科长苗强先生出席发布会,介绍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工作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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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设立居民医疗保障制度的意义

  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国家保障居民健康权益的制度设计,是社会保障体系中覆盖面最广的制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更是惠及广大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险制度,标志着“保基本、全覆盖、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最终确立。

  (二)2024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政策

  1.缴费标准。德州市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为640元,个人缴费标准380元,为全国居民参保最低缴费标准。

  2.缴费期限。一是集中缴费期。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为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居民在集中缴费期内按时缴纳保险费的,自2024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二是补缴政策。居民2024年1月1日(含)后缴费的,设置3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待遇享受等待期内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并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超过6个月的,自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超过12个月的,按普通居民缴费政策执行并享受相应待遇。

  3.困难群体资助。

  对特困人员、孤儿和困境儿童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补贴;对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等易返贫致贫人口及返贫致贫人口给予定额补贴,补贴标准按《德州市关于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德医保发〔2022〕16 号)执行,其中低保对象 2023年参保补贴标准为 380 元,其他困难群众补贴标准为 190 元。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对困难群众经参保资助后的个人缴费部分和普通居民中的高龄老年人个人缴费部分予以补助。

责任编辑:霍艳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