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立足实际 形成德州特色“信用审批”样本

2023-11-23 17:01:29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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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1月23日讯(记者 范梦琪)近日,德州市公布了《德州市政务服务信用信息应用办法》,11月23日,德州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拥军,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洪贵,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方士彬出席发布会,对文件进行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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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州市政务服务信用信息应用办法》立足于德州市的政务服务改革工作实际,将近年来德州市“信用审批”改革成果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职责,同时借鉴外地先进做法,形成了具有德州特色的“信用审批”样本。

  另外,《办法》构建了权责清晰、运转高效的全流程、全链条工作模式。一是重塑审批流程。将信用赋能审批全流程,颠覆传统的“受理-审核-办结”流程,改革成为“信用承诺-办结-核查”,通过容缺、承诺等方式推动更多事项即来即办。二是强化平台支撑。搭建建立“批前信用核验、批中信用核查、批后信用监管”闭环工作机制。三是首创违诺制约制度。“信用审批”并非“一诺了之”,承诺不实、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人要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倡导信用修复,申请人积极履行义务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要求的,可以申请取消限制,再次享受“信用审批”便利。

  《德州市政务服务信用信息应用办法》的出台对政务服务工作有指导意义。一是助力深化“放管服”改革。随着“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改革进入协同高效、系统集成、积厚成势的攻坚期。市审批服务局立足职能,主动作为,坚持用改革办法破解堵点问题。《办法》的出台,将推动更多的事项纳入“信用审批”事项清单,借助信用赋能,进一步实现办事减时间、减材料、减跑动、减环节,提升服务效能。

  二是推动改革提质扩面。《办法》的出台,进一步理顺了“信用审批”管理体制,设置事项清单、承诺责任、核查职责等保障措施和要求,明确了提供虚假材料、欺骗隐瞒、容缺不补、承诺不实等违诺情形的法律责任,填补了审批领域“轻微失信无法约束”的空白,为改革提质扩面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三是凝聚改革发展合力。《办法》的出台,进一步界定了“信用审批”的适用范围,明确了审批部门和监管部门的职责,规范工作流程,健全保障机制。有利于各级各部门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共识,凝聚改革发展合力,推动改革成效叠加释放,持续提升群众办事体验感。

责任编辑:霍艳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