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审批服务规范》德州市地方标准 审批效率提高90.51%
鲁网10月12日讯(记者 赵洪斌 实习记者 王洪秀)10月12日,德州市召开《智能审批服务规范》德州市地方标准解读新闻发布会。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新闻发言人柴文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伟出席发布会,介绍标准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今年以来,德州市市场监管局按照地方标准制修订的法定程序和有关规定,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申请的《智能审批服务规范》德州市地方标准进行了立项、审查、公示,并于9月21日正式发布,将于10月21日实施。
2020年,德州市主动承担省住建厅“电子化辅助审批”改革试点。以齐河县为试点单位,在工程项目领域德州市率先推出智能审批服务模式,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运用智能抓取、智能比对、智能填报、智能审批、智能制证、智能公示等技术手段,以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采取“全过程无感审批”方式、非告知承诺的事项采取“智能化辅助审批”方式为原则,在全省率先打造了“建设项目全链条智能审批”服务模式,提供24小时不打烊“随时办”服务。该做法得到了住建部(国家工改办)及多个省级部门的认可。2021年5月,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在全市范围内对齐河县工程建设项目全领域智能审批工作进行了推广。经过两年的探索,2022年,将智能审批广泛应用于食品、卫生、教育、工商等多个领域。例如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的审核查询环节,机器人自动跨网抓取身份信息、申报材料信息等,以20个人查询为例,人工审批需要3个小时信息查询核对工作,机器人只需要3分钟内抓取完成,并将相对误差控制在3%以内。截至目前,全市共推出智能审批目录170项,涉及审批服务事项65个,大大减少了人工审批工作量,办事环节压减57.07%,申请材料压减47.05%,审批效率提高90.51%,政务服务满意度达到99.67%。
《智能审批服务规范》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政府对于智能技术应用要求的基础上,归纳提炼在智能审批领域探索的经验和做法,规范性引用11个相关文件内容,对智能审批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基本要求、服务对象、服务提供渠道、服务内容及要求、安全保障要求、服务评价与改进等8个方面进行了规范。对组织或个人依申请办理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遵循“申请人自愿、依法办理、信守承诺、优质高效、同等效力”的原则,通过外网服务平台、互联网服务平台、现场服务网点等渠道,按照审批规则将审批过程中存在人工重复操作、不涉及主观意识判断的业务审批各环节实现全流程电子化审批和部分环节辅助电子化审批。《智能审批服务规范》对材料填报、远程踏勘、智能审批、信息公示、台账生成等审批环节的内容和要求进行了细化,从网络安全、应用系统安全、身份认证、用户及权限控制、信用数据安全等方面对智能审批过程中的信息安全保障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并要求服务主体可采用自我测评和群众测评等方式,建立信息准确率、服务满意度等评价指标,定期对智能审批服务质量进行测评及改进,为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提供了技术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