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表彰先进我市1集体1个人获通报表扬
鲁网2月28日讯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对200个先进集体、259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其中,武城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荣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张小雪荣获“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2016年,武城法院被确定为山东省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单位,探索构建了“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多元化解家事纠纷新模式,民事审判庭主动作为、大胆探索,从转变传统的民事审判理念入手,创新纠问、诉辩、调解相结合的审理模式,变注重财产利益为关注身份权益、情感利益和财产利益。
张小雪法官办案重质效,摸索总结了重大疑难案件预警、评议前置等一系列工作经验,在全市法院进行推广。两次受邀参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案例研讨,两次出席山东省环境法学会年会,并作主题发言。
责任编辑:霍艳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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