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7家医疗机构可做核酸检测 市人民医院等4家医疗机构对外提供检测服务
鲁网5月6日讯 为适应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需要,德州市加快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5月2日,德州市卫健委公布我市首批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的7家医疗卫生机构,分别是德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德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陵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德州市人民医院、德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乐陵市人民医院、临邑县人民医院。
德州市人民医院、德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乐陵市人民医院、临邑县人民医院等4家医疗机构可面向社会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严格执行《关于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鲁医保发〔2020〕36号),有检测需求的市民可提前预约。
责任编辑:霍艳英
- 德州市召开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与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2021-01-15
- 德州市举行“移动核酸检测车验收暨应急物资代储库授牌仪式” 居民家门口即可做核酸检测2020-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