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2020-05-11 14:07:00 来源:德州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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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5月11日讯 5月6日,记者在位于德州禹城市的山东向阳坡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看到,该公司所生产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全都有自己的“身份证”,上面标有该农产品的名称、产地、联系人以及对所售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的承诺等信息,这些“身份证”被称为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该公司负责人介绍,他们从今年开始给所有公司生产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均开具合格证。

  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了解到,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是农业农村部去年12月开始在全国推广试行的,我市积极响应国家和省工作部署,从今年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全面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主体为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产品上市时要出具合格证。同时鼓励小农户参与试行。这项制度可以从源头上有效控制好食用农产品质量,为守护老百姓的食品安全增加了一份保障,也将有效推动我市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城市。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要求种植养殖者,自我承诺在生产过程中不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及非法添加物,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规定,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符合农药、兽药残留食品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并将这些承诺以合格证的形式体现出来,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从而让生产者能够主动承担起主体责任,倒逼其采取一系列质量控制措施,确保生产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

  目前,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开具形式分纸质和电子(二维码或条形码)两种,合格证上包含有食用农产品名称、数量(重量)、种植养殖生产者信息(名称、产地、联系方式)、开具日期、承诺声明等信息,若开展自检或委托检测的,也可以在合格证上标示。纸质合格证由种植养殖者自行开具,一式两联,一联出具给交易对象,一联留存一年备查。目前试行品类包括蔬菜、水果、畜禽(活畜活禽)、禽蛋、养殖水产品等。消费者在购买食用农产品时可以清楚查看产品信息,如果出现问题,市场监管人员可以迅速找到该产品相关责任人,切实保障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责任编辑:霍艳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