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建立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2019-01-28 16:41: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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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德州1月28日讯(记者 吴美琳)建立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号召作出的重要决策。1月28日,德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就建立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德州市市直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

  2017年6月,省政府印发通知,要求各市开展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2018年,德州市充分吸收借鉴前期试点地区的经验,并结合德州市实际,经深入研究、反复测算,在临邑县、武城县、庆云县等三个县开展了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有155人享受待遇,支付金额82.4万元,受到参保职工普遍欢迎,取得了预期效果。并决定2019年在全市建立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长期护理保险资金通过医保统筹基金、单位补充医保资金等渠道解决,按年度筹资。制度建立初期,单位暂不缴费,筹资暂按每人每年110元标准,分别从以下渠道划拨筹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每人每年45元、个人缴费每年45元(从个人账户一次性划拨,不足部分顺延划拨。未建立个人账户的由个人缴纳)、财政补助每人每年20元,年初一次性划拨。 

  关于职工长期护理保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职工长期护理保险是以解决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参保职工长期护理保障问题为重点,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老年护理机构为依托,建立起的新的保险制度,旨在减轻参保患者家庭的事务性和经济性负担,增进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发展中的获得感,促进社会和谐安定。 

责任编辑:霍艳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