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鲁网9月12日讯(记者 王婷)记者近日获悉,中秋、国庆假期将至,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明党的纪律,强化警示震慑,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德州市纪委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齐河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陶明东违规收受礼品并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5年春节、中秋,陶明东违规收受某评估拍卖公司代理侯某某的父亲所送价值1000元的礼品。2017年7月,陶明东违规接受上述评估拍卖公司代理侯某某的宴请,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陶明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平原县公安局腰站派出所原所长范万勇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9年1月18日中午,时任平原县公安局腰站派出所所长范万勇违规接受其管理辖区内某加油站老板宴请。范万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庆云县交通运输局执法监察大队一中队副中队长王志远公车私用问题。2019年1月31日,王志远违规使用单位执法车辆接其女儿放学回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王志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霍艳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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