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印发“职业技能提升24条” 九大培训类型全覆盖

2019-11-29 16:32: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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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1月29日讯(记者 张小南)29日上午,德州市新闻办就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在会上获悉,11月22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德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德政办发〔2019)6号文件),简称为“职业技能提升24条”。

  “职业技能提升24条”对培训对象和培训类型做了明确说明,实现培训对象的全覆盖: 

  一是围绕“6+6”重点产业人力资源需求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为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前期已经向社会发布了三大职业培训清单,对这些职业工种适当提高补贴标准,以充分调动各类培训机构的积极性,扩大培训有效供给,为重点产业提供丰沛的人力资源支撑。 

  二是开展企业在职职工技能培训。本次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行动,鲜明地提出要加强企业在职职工培训,是职业培训重要的政策调整。对此,德州市将重点开展六类培训:(1)对企业新录用职工开展岗前培训,按德州市职业(工种)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之前补贴标准是50%),本次予以大幅提升;(2)对职工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适应企业技术进步和转型升级需要;(3)对企业职工开展新型学徒制和现代学徒制培训,探索培训新路径,日前,相关文件已发布,从明年起,每年将培训1000名以上企业新型学徒;(4)对困难企业职工开展转岗转业培训,适应新的工作岗位需要;(5)对特殊行业企业人员开展预防规模性失业风险特别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职工应对失业风险的能力;(6)对优秀技能人才开展技师、高级技师培训,打造“金蓝领”品牌。“金蓝领”项目是德州市多年来打造的技能人才品牌,前期受资金限制,每年只能培训200余人,通过本次专项行动,将进一步扩容提质。 

  三是开展在校大学生“三个一”能力培养。对高校学生开展“三个一”能力培养,使学生在校期间得到一次职业技能培训、一次创业能力培训和一次就业能力实训,使学生在走出校门后有较强的市场就业能力。同时,支持高校将“三个一”能力培养纳入学校综合教育学分考核系统,进行学分认定。这是本次政策的一个亮点。 

  四是开展特殊群体职业技能培训。针对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登记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即将刑释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等八类群体开展免费培训。 

  五是开展乡村人才培训。响应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通过各部门的共同努カ,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六是开展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推进退役军人稳定就业、充分就业。 

  七是开展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对化工、煤炭等高危行业企业的职工普遍开展安全技能培训,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水平,更好保障职工人身安全,促进企业安全生产。 

  八是开展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对新进入家政行业的劳动力进行基础技能培训,对“回炉再造”的家政服务员重点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多措并举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 

  九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创业创新培训。对城乡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劳动者、返乡下乡创业人员等开展创业创新意识培训、创业计划培训、创业实训和后续支持服务,对小微企业负责人开展创业能力提升培训,提高他们的创业能カ。积极开展各类创业创新比赛,更好地激发创业热情。 

  为使上述九类培训扎实有效开展,在培训形式上,将全面推行“劳动者(企业)提单、政府列单、劳动者选单、机构接单、政府买单”五单式培训模式搭建“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平台,推行PC端、手机APP和微信公众号“三端”同步学习模式,这种培训模式已在庆云等县试点,成熟后将向全市推开。 

  在支持企业兴办职业技能培训方面,对各类企业设立培训中心、实训中心、职业院校、高技能人オ培养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予以支持;明确企业为接收学生实习实训支付的报酬等费用支出,可按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的60%以上可用于一线职工培训,用于企业“师带徒”津贴补助;将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由工资薪金总额的2.5%提高到8%。 

  在推动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扩大培训规模方面,支持职业院校开展补贴性培训,按规定享受政府补贴政策;对承担政府补贴性培训的职业院校,可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倾斜;允许职业院校将一定比例的培训收入纳入学校公用经费,职业院校在内部分配时,应向承担培训工作的一线教师倾斜等,极大地调动学校的培训积极性。 

  在加强实训基地建设方面,《实施方案》提出,对开展培训成绩突出的企业、院校、培训机构、公共实训基地,市里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中对其培训设施设备升级和无障碍改造给予适当支持。 

  文件突出培训补贴的“普惠性”,按照“同类工种、同一等级、同等补贴”的原则,实行城乡统一的培训补贴政策,并在劳动者享受补贴次数、年龄限制等方面进行了创新。如明确城乡各类劳动者参加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的,可按规定给予每人每年不超过3次的职业培训补贴,之前规定的是1次;提出将确有培训需求不具有按月领取养老金资格的人员也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围,放宽了年龄要求;对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及子女、“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以及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培训期间还将给子生活费补贴等。 

责任编辑:霍艳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