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德州市查处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128人 全省第一

2020-08-21 12:39: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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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8月21日讯(记者 张小南)21日上午,德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德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会上,中共德州市纪委、德州市监察委就德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监察有关情况进行介绍。

  截至目前,德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核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373件,立案213起,查实处结193起476人,党纪政务处分345人,移送司法机关43人。其中,查实处结“保护伞”案件84起267人。2019年德州市查处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128人,居全省第一。 

  市纪委监委把扫黑除恶监督执纪监察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列为“一把手”工程。截至目前,全市10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已有7起打出“保护伞”,查实处结109人,“打伞破网”率达到70%,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聚焦交通运输领域群众反映最强烈、最突出的“路霸”“保护伞”问题,从武城、齐河两县入手,严肃查处了马胜才、肖志强、于勇等6起“路霸”“保护伞”典型问题,先后采取留置措施6人,党纪政务处分3人,移送司法机关18人。同时,为推动以案治本,督促相关部门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健全制度24项,交通物流领域204人主动交代问题,群众对交通秩序满意度明显提升,收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交通物流领域“打伞破网”做法被省纪委监委宣传推广。 

  市纪委监委主动衔接政法机关,完善公安、纪检监察“双专班”侦办模式,进一步明确“保护伞”界定标准,将一般违纪违法行为与故意包庇纵容黑恶势力区分开来,坚持“大伞”“小伞”一起打、“官伞”“警伞”一起查,综合衡量性质情节、主客观因素、认错悔错态度等,区分不同情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依规依纪依法给予不同处置。专项斗争以来,对公安机关侦办的107起涉黑涉恶重点案件进行筛查,查处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41起134人。 

  强化办案治本,以案促改求长效。履行好“督军”职责,配合各级党委政法委,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督促落实主体责任。专项斗争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发出涉黑涉恶领域监察建议25件,涉及18个单位;通报曝光典型案例21起45人,在放大案件查处综合效果的同时,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生存空间。 

  下一步,市纪委监委将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监察,重点从五个方面发力: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切实发挥“先锋”和“督军”作用。二是全面回溯筛查,冲刺“线索清仓”目标。三是紧盯大案要案,落实“六清”行动。四是注重协同办案,全力出击攻坚。五是精准规范处置,注重标本兼治、长效常治。 

责任编辑:霍艳英